标题: 淘宝重磅升级假货规则 新增“三振出局”制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7-1-21 20:47
标题: 淘宝重磅升级假货规则 新增“三振出局”制
电商在线


1月20日消息,淘宝网发布《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则及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进一步调整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则,新增“三振出局”规则,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17年2月21日正式生效。

根据变更后的《淘宝规则》,第五十条“出售假冒商品”新增了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的内容。而所谓的“三振出局”制,是指卖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此前,根据旧规,如果是不同的投诉人进行投诉,或者投诉的内容是不同的权利,那么都是分开计振的。而新规生效后,不论来源,不论权利,只要是卖家存在一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则记为一振。不过,特殊情形不计次,信息层面判断售假3天内则计一次,例如,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于4月1日扣2分,4月2日扣2分,4月3日扣8分,视为出售假冒商品违规1次。违规扣分总计12分(3天不超过12分)。若4月4日卖家再次因出售假冒商品扣2分,则视为第2次违规。

此外,电商在线记者了解到,卖家违反“出售假冒商品”规则,淘宝网将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形,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具体包括: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等处理措施。同时,为进一步保障买家权利,淘宝有权对出售假冒商品的卖家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交易账期延长等。

淘宝规则官方解读“三振出局”规则

问题一、具体哪些情形属于本规则管理范围?

1、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

2、出售盗版商品。

问题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包括哪些?

答: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的商品。

以下情形不按照本规则处理:

1、根据卖家商品的全部信息,不会误认为属于权利人或者其授权人生产的商品;

2、进口商品来源国的权利人与持有相同商标的中国权利人不同的;

3、商品使用的商标先于注册商标在中国使用的。

问题三、盗版商品包括哪些?

答:盗版商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

问题四、“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具体商品范围有哪些?

答: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中、线上仓库中及卖家删除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

问题五、 违反“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答: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形,淘宝将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等处理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买家权利,淘宝有权对出售假冒商品的卖家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交易账期延长等。

问题六、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说明。

1、虽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尚不构成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等司法文书或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处罚等行政文书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其手段、数额、后果均不构成严重的。

2、卖家所出售的商品经购买并由卖家自认或经权利人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

如:卖家出售的商品被购买后,卖家通过旺旺聊天等方式自认为假冒、盗版商品或权利人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该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

问题七、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是指哪些行为?举例说明。

1、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大量或全店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2、出售的假冒、盗版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如:某卖家销售假冒某品牌浴霸,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该浴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消费者受伤或烧毁浴室,但该情形不包括浴霸本身的价值损毁。

3、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依照《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规定,经品牌及版权抽检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的;

4、卖家刻意隐藏或遮挡商品相关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监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刻意遮挡商标、涂抹商标标识等方式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如:卖家销售假冒某品牌的女包,并故意在商品展示图片中将其商标以马赛克、涂抹、其他图案等形式遮挡,或刻意隐藏商品商标信息,逃避平台监管。

5、卖家多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卖家在3天内出现的违反第三项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若卖家同时存在本规则第一项所述情形的,则根据第一项规定处理,如同一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就同一权利对同一卖家的投诉成立达三次及以上的,将根据第一项规定扣48分处理。

问题八、如何理解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违规行为3天内视为1次?

如: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于4月1日扣2分,4月2日扣2分,4月3日扣8分,视为出售假冒商品违规1次。违规扣分总计12分(3天不超过12分)。若4月4日卖家再次因出售假冒商品扣2分,则视为第2次违规。

问题九、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哪些行为?举例说明。

1、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销售假冒、盗版商品,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李某开设网店,销售假冒品牌A、品牌B、品牌C等国际著名品牌的商品,非法牟利数百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2、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影响恶劣的。

如:卖家反复使用他人账户多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造成恶劣影响。

3、同一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就同一权利对同一卖家的投诉成立达三次及以上的(特殊情形不计次,卖家在3天内出现的违反第三项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

如: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A于1月4日对卖家B就权利c进行投诉且投诉成立,视为出售假冒商品一次;1月8日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A再次就权利c投诉卖家B,投诉依旧成立,则该卖家B出售假冒商品两次;1月11日卖家B第三次收到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A对权利c的投诉,投诉成立,此时由于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A就同一权利c对卖家B的投诉成立达三次,因此此次该卖家将被扣48分处理。

问题十、 “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哪些行为?举例说明。

1、通过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钻石展位、淘宝直通车等),推广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且规避推广平台的管理措施,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卖家提供便利条件。

如:卖家A在通过钻石展位推广信息审核后,擅自修改推广信息内容,将推广结果指向卖家B的商品,且经淘宝核实该商品为假冒商品,则卖家A视为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

问题十一、“对利用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卖家,淘宝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升级处理。”淘宝将如何升级处理?

答:升级处理是指,淘宝将在原违规情形的基础上升级一档给予处理。

如:卖家的行为符合“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情形,按规则应扣24分,并给予对应的处理措施,但因卖家利用了钻石展位推广其假冒、盗版商品的信息,则给予升级处理,视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特别严重”,扣48分,查封账户并限制发货。

问题十二、“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按件扣分,为什么要设置“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

答:设置“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目的在于给予卖家一次整改的机会,不至于使这卖家因售卖多件假冒商品一次被累计扣分四十八分,从而避免规则只起到惩罚而未起到教育的作用。

问题十三、 “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淘宝网是如何进行排查和判定的?

1、【人工排查及判定】卖家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网络店铺,淘宝网在收到来自消费者、权利人、行政管理部门等各方的投诉、举报或获取可信的线索、证据的情况下,会安排人员对卖家店铺中涉嫌假冒、盗版的商品进行排查。如卖家被认定存在出售假冒、盗版商品行为的,除卖家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申诉成功外,淘宝网可以依据判定结论对卖家进行处罚。淘宝网将通知有关卖家提供相应证据,卖家有权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进行申诉。淘宝网对假冒、盗版商品采取人工介入判断的,以普通人的眼光,综合消费者、权利人、行政管理部门等提交的投诉材料与卖家反通知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2、【系统排查及判定】因淘宝网的卖家数量和商品数量特别巨大,仅通过人工排查无法及时有效地对售假行为进行打击。基于平台大数据技术,淘宝网研发了“假货模型”系统,该系统可从账号、商品、交易、物流等多个维度对涉嫌售假的商品和账号等进行排查。对于“假货模型”系统排查出的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数据,淘宝网会进行进一步核实和判定。其中,系统会在概率理论基础上依据预先设定的逻辑作出是否属于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判定。对于判定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除卖家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申诉成功外,淘宝网可以依据判定结论对卖家进行处罚。淘宝网将通知有关卖家提供相应证据,卖家有权按照以下第5点中的要求进行申诉。

3、【判定信息披露】如卖家的某个商品被人工或系统排查并判定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淘宝网可以视所涉商业秘密的等级决定是否披露判定的依据。但是,在系统排查并判定卖家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情况下,鉴于“假货模型”系统及其算法均为淘宝的核心商业秘密,淘宝网仅需将卖家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结论通知卖家而无需披露判定的依据。但无论通过人工或者系统进行识别,卖家均有提交材料和发表意见的申诉机会。

4、【出售假冒商品的处理】淘宝网将根据本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的规定对第1点和第2点排查和判断的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进行处理,淘宝网将在通知卖家构成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同时将处理结果一并告知卖家。

5、【卖家的申诉】如卖家认为淘宝网对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判定有误,卖家可在淘宝网指定的期限内向淘宝网进行申诉。申诉成立的条件:提供合理凭证如授权证明资料、合法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等证明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为正品。

问题十四、“出售假冒商品”被扣分,如何提交反通知?反通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如卖家在收到侵权投诉后,可以在我的淘宝--我是卖家--举报管理--我收到的知识产权投诉中进行申诉,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反通知提供的材料可以是合法的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授权证明资料等能证明卖家出售的商品为正品的凭证。



作者: 西门嘉惠    时间: 2017-1-22 02:05
有品位!
作者: 章晓筠    时间: 2017-1-22 11:41
最近压力山大啊!
作者: 捷姝惠    时间: 2017-1-26 04:43
这么版块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闻宛畅    时间: 2017-1-27 00:19
禽兽不如应该不是说楼主的的吧?
作者: 可高旻    时间: 2017-2-2 01:41
这个帖子会火的,鉴定完毕!
作者: 窦开宇    时间: 2017-2-4 10:55
青春不在了,青春痘还在!
作者: 圣志学    时间: 2017-2-4 16:04
你觉得该怎么做呢?
作者: 燕水竹    时间: 2017-2-8 03:12
终于看完了,很不错!
作者: 第五醉巧    时间: 2017-2-14 08:11
感觉不错!
作者: 唐代卉    时间: 2017-2-15 01:56
论坛人气好旺!
作者: 望青易    时间: 2017-2-18 14:24
视死如归的架势啊!
作者: 青燕珺    时间: 2017-2-19 07:35
楼上的心情不错啊!
作者: 山书蝶    时间: 2017-2-19 08:50
楼主内心很强大!
作者: 公冶思美    时间: 2017-2-26 05:32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值得纪念!
作者: 司空静白    时间: 2017-2-26 09:50
楼主加油,看好你哦!
作者: 言静安    时间: 2017-2-27 11:43
今天的心情很不错啊
作者: 泣紫蕙    时间: 2017-2-28 20:50
雷锋做好事不留名,都写在帖子里!
作者: 在平惠    时间: 2017-3-3 06:46
楼主很有艺术范!
作者: 佟云英    时间: 2017-3-8 09:53
楼主就是我的榜样哦
作者: 苑凌雪    时间: 2017-3-11 09:54
白富美?高富帅?
作者: 宰父晓彤    时间: 2017-3-13 22:52
收藏了,以后可能会用到!
作者: 鄢阳云    时间: 2017-3-14 09:22
灌水不是我的目的!
作者: 谏星汉    时间: 2017-3-17 06:30
楼上的说的很好!
作者: 折瑾瑜    时间: 2017-3-20 21:17
一口气看完了,我要下去回味回味了!
作者: 夕勇男    时间: 2017-3-20 22:38
楼主的头像是本人吗?
作者: 牢以彤    时间: 2017-3-24 04:20
楼主,你妈妈喊你回家吃药!
作者: 达惜雪    时间: 2017-3-24 04:20
看帖回帖一条路!
作者: 伯长菁    时间: 2017-3-27 04:56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
作者: 剧痴梅    时间: 2017-3-27 06:27
上次给楼主开的药,你都吃完了?
作者: 己菲菲    时间: 2017-3-28 08:49
楼主是在找骂么?
作者: 夙含雁    时间: 2017-3-30 09:58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
作者: 吾晓丝    时间: 2017-4-1 19:57
看帖不回帖都是耍流氓!
作者: 戴和璧    时间: 2017-4-3 10:44
顶顶更健康!
作者: 赖承载    时间: 2017-4-4 23:11
态度决定一切,不错!
作者: 闳阳成    时间: 2017-4-5 05:42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到这么经典的!
作者: 国颖慧    时间: 2017-4-12 16:59
楼主很有激情啊!
作者: 公孙芷若    时间: 2017-4-13 07:25
楼主的病已经好了百分之六十二了!
作者: 毕嘉懿    时间: 2017-4-17 07:50
楼主你想太多了!
作者: 计雅韵    时间: 2017-4-18 14:07
收藏了,怕楼主删了!
作者: 江芳荃    时间: 2017-4-19 21:20
感谢楼主的推荐!
作者: 己清润    时间: 2017-4-23 04:52
对牛弹琴的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羿从露    时间: 2017-4-26 16:18
收藏了,改天让朋友看看!
作者: 果飞扬    时间: 2017-5-2 01:18
楼主的病历本丢我这里了!
作者: 图门从灵    时间: 2017-5-5 09:07
楼上的很有激情啊!
作者: 候霞姝    时间: 2017-5-9 18:20
坚持回帖!
作者: 萧幼安    时间: 2017-5-10 03:21
知识就是力量啊!
作者: 隗又蓝    时间: 2017-5-14 01:39
精神病院在通缉楼主!
作者: 荣紫杉    时间: 2017-5-26 14:55
楼上的能详细介绍一下么?
作者: 濮阳觅翠    时间: 2017-5-30 08:32
收藏了,楼主加油!
作者: 理睿好    时间: 2017-6-1 20:44
被楼主的逻辑打败了!
作者: 邓海儿    时间: 2017-6-3 11:34
楼主,您提前出院了?
作者: 实曼吟    时间: 2017-6-7 22:05
楼主发几张靓照啊!
作者: 澄香春    时间: 2017-6-8 23:10
楼主又闹绯闻了!
作者: 郭南露    时间: 2017-6-9 12:04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作者: 扈雅韵    时间: 2017-6-10 00:03
楼上的真不讲道理!
作者: 党玉瑾    时间: 2017-6-10 10:39
看帖不回帖的人就是耍流氓,我回复了!
作者: 相琇芬    时间: 2017-6-10 15:22
我默默的回帖,从不声张!
作者: 荆长兴    时间: 2017-6-21 06:11
顶!顶!顶!
作者: 烟晓博    时间: 2017-6-22 10:16
我对楼主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作者: 集小之    时间: 2017-6-28 05:00
勤奋灌水,天天向上!
作者: 陆书桃    时间: 2017-6-28 05:04
东方不败还是灭绝师太啊?
作者: 鲜修杰    时间: 2017-7-10 23:11
好好学习楼主的帖子!
作者: 柳新之    时间: 2017-7-16 02:14
收藏了,很不错的内容!
作者: 森鸿朗    时间: 2017-7-23 07:34
不是惊喜,是惊吓!
作者: 士笑卉    时间: 2017-7-25 04:14
学习雷锋,好好回帖!
作者: 胥海颖    时间: 2017-9-21 23:20
楼主主机很热情啊!
作者: 兴翠阳    时间: 2017-12-20 12:32
太邪乎了吧?
作者: 守铃语    时间: 2018-1-3 10:26
内容很有深度!
作者: 濯乐心    时间: 2018-1-13 06:56
十分赞同楼主!
作者: 宛闲静    时间: 2018-1-17 06:34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作者: 愚绮烟    时间: 2018-2-16 01:06
好多兽医在广场上义诊,楼主去看看吧!
作者: 阚光熙    时间: 2018-2-23 14:51
很有看点!
作者: 王馨欣    时间: 2018-5-12 21:08
兰州烧饼,鉴定完毕!
作者: 革慧君    时间: 2018-6-30 00:38
精华帖的节奏啊!
作者: 有傲薇    时间: 2019-3-15 11:17
楼主人气很旺!
作者: 笃芳懿    时间: 2019-3-25 16:25
楼主的帖子提神醒脑啊!
作者: 话酒烈    时间: 2019-4-11 15:10
我回帖楼主给加积分吗?
作者: 针子璇    时间: 2019-6-12 05:57
读了楼主的帖子,顿时马桶就通了。。。
作者: 枚晓凡    时间: 2019-6-15 13:31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到这么高质量内容!
作者: 桂思松    时间: 2019-7-27 11:13
大神好强大!
作者: 真莹华    时间: 2019-8-13 15:35
最近精神病院在打折,楼主去看看吧?
作者: 姒悦心    时间: 2019-11-10 20:39
楼主是一个神奇的青年!
作者: 倪诗兰    时间: 2019-11-10 22:32
吹牛的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宇弘扬    时间: 2020-2-15 08:59
有内涵!
作者: 洋叶吉    时间: 2020-2-17 02:06
楼主好聪明啊!
作者: 牢以彤    时间: 2020-3-30 08:28
这么好的帖子,应该加精华!
作者: 蒯江雪    时间: 2020-4-10 07:54
楼主是好人!
作者: 井韦柔    时间: 2020-6-13 14:31
楼主写的很经典!
作者: 成弘益    时间: 2020-6-23 14:15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看到这么有内涵的!
作者: 简刚毅    时间: 2020-6-24 00:42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作者: 奚访烟    时间: 2020-10-21 16:50
没人理我,好伤心啊!
作者: 营韫玉    时间: 2021-3-8 22:08
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多爬一会儿!
作者: 岑幻露    时间: 2021-3-22 00:35
大神就是大神,这么经典!
作者: 开含秀    时间: 2021-4-15 17:00
楼主的文笔不错!
作者: 箕安春    时间: 2021-6-21 09:43
楼主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沃友桃    时间: 2021-6-22 18:00
不错哦,楼主这是要火的节奏啊!
作者: 楚华采    时间: 2021-12-11 05:42
有节操!
作者: 公叔星儿    时间: 2022-1-31 10:58
今天怎么了,什么人都出来了!
作者: 单阳曦    时间: 2022-5-13 04:42
国足战胜乌兹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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