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外卖首单减免可暗箱操作?10分钟体验代下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7-3-21 19:20
标题: 外卖首单减免可暗箱操作?10分钟体验代下
北京青年报
原本是外卖平台方为了扩大用户群而推出的“首单立减”,在网络上,却成为一些人的牟利工具。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通过淘宝、QQ群等途径,花费数元购买“新用户资质”,就可以通过全新账户下单,获得外卖平台的首单减免优惠,全程不超过10分钟,且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商家获取注册号码的来源不合法,或未经当事人同意便采取出售行为从中获利,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商家非法获取、使用信息的情况下,购买者花钱购买此类“新用户减免”优惠可能属于不当得利。

“外卖交流群”出售“首单减免”服务
事件
“外卖首单减免”可暗箱操作?
“新用户立减16元”、“新用户下单立减20元”……在各大外卖平台上,这些原本为了招揽用户注册使用而提供的优惠,却被一些人悄悄“盯上”。近日,北青报记者在贴吧、QQ以及淘宝网站上发现,一部分淘宝商家及个人公开出售“新用户立减”优惠,并出示了详细的操作流程。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就有市民反映,曾在淘宝平台上发现过不少商家售卖“首单优惠”的折扣券和优惠券。王希(化名)回忆称,去年5月曾花了6.49元在淘宝上购买了这类优惠券,随后客服提供了一个新的手机号注册的账号。王希登录的时候需要输入手机验证码,客服会在规定的几十秒内发来验证码帮助她完成登录。“账号登录成功后,我就发现自己成了新用户,点餐时可以享受首单优惠。”
王希称第一次购买饿了么首单优惠券的体验并不好,“商家第一次拒接订单,按照之前的约定就无法退款。后来我又交了一次钱再问客服要了一次新账号的验证码才完成订餐,价格整体算下来只比用自己账号点餐便宜2元钱”。
这类钻外卖平台“空子”的现象并不少见。北青报记者随机在淘宝中检索“外卖首单”等关键词,就会发现有数十名商家出售“外卖首单代下”服务,这类服务涵盖多家平台,售价在1元至12.88元不等。
商家在介绍中提醒称,购买这项服务不需要是未注册的“新用户”,老用户付完款后,商家会提供未注册过外卖平台的手机号码,即“白号”供买家下单,从而享受“新用户立减”优惠,或者商家可以为用户直接“代下”订单。
体验
10分钟即可完成“首单代下”
北青报记者看到,在与淘宝网上的商家简单沟通后,对方通常会提供QQ群,邀请买家进群详聊。
北青报记者随机添加了一个“外卖交流群”,观察到群内已有2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点单用户。群公告显示,该群“接饿了么首单,‘新用户减免15元’的收费9元,减免20元的收费12元”,同时,买家还需支付订单的“实付金额”。
北青报记者加入该群后不久,其中一名管理员在群里提醒称“要下单私聊管理员,请不要在群里问”,随后,该管理员单独开启对话框联系记者。
管理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如果要购买“新用户减免”服务,先发送自己的城市名、地址,把自己想要点的餐下单后截图给管理员看。随后,北青报记者在饿了么平台找了一家“首单减免20元”的商家,点了一份23元的外卖,并将菜单截图发了过去。约5分钟后,该管理员称已经下单,“算上送餐费5元一共28元,这单减完20元是8元,手续费是12元,再减一个送餐优惠4元,你付我16元就可以。”北青报记者按照管理员提供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6元后,对方提醒称已“完成下单”。
随后,管理员提醒称,要给商家打电话将管理员预留的取餐电话更改成自己的手机号码。整个操作流程不到10分钟,北青报记者计算了一下,购买服务后,比原先的订单节省12元。约半小时后,北青报记者接到了配送员的电话并拿到了外卖。
观点
商家或侵犯他人信息安全
对于买卖“新用户立减”优惠券一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指出,淘宝商家出售号码给购买者,购买者在外卖平台中以“新用户”身份进行购买消费,“因为外卖平台本身有相关的‘新用户减免’政策,购买者也的确使用‘新用户’身份享受相关优惠,这符合平台的相关规定,并不涉及侵犯平台的权益”。
但韩骁表示,淘宝商家获取号码的来源合法性需要关注。他指出,如果商家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该种号码,并且经过了当事人的同意出售号码,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如果商家获取号码的来源不合法,或未经当事人同意便采取出售行为从中获利,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韩骁举例称,例如商家是在其工作过程中获取该号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如果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使用信息不当,侵犯他人信息安全权,应对号码持有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可能面临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韩骁补充道,在商家非法获取、使用信息的情况下,购买者花钱购买此类“新用户减免”优惠可能属于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当商家获取、使用信息不合法的情况下,购买者借用“新用户”身份获取的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而“新用户”的使用优惠只有一次,号码合法持有者使用时就不能再享受该优惠,受到了相应损失;所以购买者属于不当得利,应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号码持有者。
作者: 琦芷容 时间: 2017-3-21 19:20
楼主是在找骂么?
作者: 晋青柏 时间: 2017-3-21 19:21
经典,收藏了!
作者: 还有明天 时间: 2017-3-21 20:36
好帖必须得顶起
作者: 才令秋 时间: 2017-3-21 22:37
一直在看
作者: 小魔女 时间: 2017-3-22 05:29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作者: 开店经验 时间: 2017-3-22 05:51
介是神马?!!
作者: 尉冷松 时间: 2017-3-22 06:56
打酱油的人拉,回复下赚取积分
作者: 岑又莲 时间: 2017-3-22 10:20
介是神马?!!
作者: 殷旭辉 时间: 2017-3-22 11:50
求沙发
作者: 伏曼吟 时间: 2017-3-22 14:07
一直在看
作者: 绳彦露 时间: 2017-3-22 14:27
今天不想骂人!
作者: 半句玩笑 时间: 2017-3-22 15:49
支持楼主,用户楼主,楼主英明呀!!!
作者: 一起飞翔 时间: 2017-3-22 23:39
前排支持下
作者: 简单生活 时间: 2017-3-23 05:01
秀起来~
作者: 蔚名姝 时间: 2017-3-23 11:23
支持你哈...................................
作者: 皇甫弘盛 时间: 2017-3-23 13:56
纯粹路过,没任何兴趣,仅仅是看在老用户份上回复一下
作者: 却昊然 时间: 2017-3-23 14:47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作者: 坚幻儿 时间: 2017-3-23 17:52
传说中的沙发???哇卡卡
作者: 无理取闹 时间: 2017-3-23 18:30
前排顶,很好!
作者: 深青色沉眠 时间: 2017-3-23 18:48
站位支持
作者: 平若星 时间: 2017-3-24 16:49
为保住菊花,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滚开我要爆炸了 时间: 2017-3-25 11:07
OMG!介是啥东东!!!
作者: 修白竹 时间: 2017-3-25 12:34
我是个凑数的。。。
作者: 马莲根 时间: 2017-3-25 12:48
呵呵,低调,低调!
作者: 励敏思 时间: 2017-3-25 13:45
1v1飘过
作者: 小黑 时间: 2017-3-25 15:59
不错 支持一个了
作者: 魅力无限 时间: 2017-3-25 16:57
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作者: 倪鸿文 时间: 2017-3-25 17:34
不错 支持下
作者: 当你离开我 时间: 2017-3-25 20:20
看起来好像不错的样子
作者: 蹉晴虹 时间: 2017-3-25 20:29
向楼主学习
作者: 綦春竹 时间: 2017-3-25 20:35
内容很有深度!
作者: 郏梅青 时间: 2017-3-25 20:44
有节操!
作者: 鱼慕梅 时间: 2017-3-25 21:07
为毛老子总也抢不到沙发?!!
作者: 邬悦心 时间: 2017-3-26 16:31
呵呵,低调,低调!
作者: 霜溪儿 时间: 2017-3-26 17:57
路过
作者: 融凌雪 时间: 2017-3-26 22:36
求沙发
作者: 后丽姝 时间: 2017-3-27 13:03
边撸边过
作者: 世界魅力 时间: 2017-3-27 15:32
回个帖子,下班咯~
作者: 局成弘 时间: 2017-3-28 06:47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udbzks 时间: 2017-3-28 13:33
沙发???
作者: 林三 时间: 2017-3-28 17:40
占坑编辑ing
作者: 蚁乐蕊 时间: 2017-3-28 19:58
我也是坐沙发的
作者: 俎海白 时间: 2017-3-28 22:56

作者: 违心话@ 时间: 2017-3-29 08:11
介是神马?!!
作者: 元嘉福 时间: 2017-3-29 09:37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作者: 蒯雅素 时间: 2017-3-29 17:02
……
作者: luoying09 时间: 2017-3-29 19:00
呵呵。。。
作者: 丁令暎 时间: 2017-3-29 19:25
不错 支持下
作者: 抗高寒 时间: 2017-3-29 19:46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作者: 花凌若别离 时间: 2017-3-30 06:49
向楼主学习
作者: 修行的蜗牛 时间: 2017-3-31 19:37
好帖必须得顶起
作者: balnliana 时间: 2017-3-31 19:56
学习下
作者: 太阳还暖 时间: 2017-4-1 06:50
楼主呀,,,您太有才了。。。
作者: 邬景福 时间: 2017-4-2 08:00
呵呵,低调,低调!
作者: 单于尔真 时间: 2017-4-2 17:58
支持,赞一个
作者: 笑拥孤独. 时间: 2017-4-3 08:05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作者: 歌岛礼矢 时间: 2017-4-3 13:37
广告位,,坐下看看
作者: 逗比怪 时间: 2017-4-3 20:44
顶
作者: 卫经赋 时间: 2017-4-4 15:08
非常好,顶一下
作者: 拓跋子舒 时间: 2017-4-4 15:31
围观 围观 沙发在哪里!!!
作者: 段飞飙 时间: 2017-4-5 05:23
沙发位出租,有意请联系电话:13838384381
作者: 开车啦 时间: 2017-4-5 06:00
垃圾内容,路过为证。
作者: 也想流浪 时间: 2017-4-5 12:57
顶
作者: 滕乐天 时间: 2017-4-5 15:44
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作者: 不算拥有 时间: 2017-4-5 20:23
路过
作者: 噼里啪啦# 时间: 2017-4-5 22:29
介是神马?!!
作者: 细弟 时间: 2017-4-6 06:17
广告位,,坐下看看
作者: 深爱夏天 时间: 2017-4-6 12:32
大人,此事必有蹊跷!
作者: 笑我痴情 时间: 2017-4-6 21:40
占位编辑
作者: 中系男友 时间: 2017-4-7 17:59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作者: 一路风尘 时间: 2017-4-8 23:26
我只是路过,不发表意见
作者: 辛靖琪 时间: 2017-4-9 08:25
这么强,支持楼主,佩服
作者: 辛依童 时间: 2017-4-9 13:57
我只是路过,不发表意见
作者: 人间妖孽 时间: 2017-4-9 15:46
报告!别开枪,我就是路过来看看的。。。
作者: 悟青易 时间: 2017-4-9 23:35
我也顶起出售广告位
作者: 竭星然 时间: 2017-4-10 16:43
鼎力支持!!
作者: 源运凯 时间: 2017-4-10 16:59
OMG!介是啥东东!!!
作者: 进涵阳 时间: 2017-4-11 06:44
为保住菊花,这个一定得回复!
作者: 逐渐i 时间: 2017-4-11 14:17
高手云集 果断围观
作者: 糜水晶 时间: 2017-4-11 16:07
顶起出售广告位
作者: 5悠嘻小强S 时间: 2017-4-11 18:10

作者: 我梦见你 时间: 2017-4-11 20:20
无论是不是沙发都得回复下
作者: 手中无伞 时间: 2017-4-12 14:25
我是个凑数的。。。
作者: 鑫锋鬼剑 时间: 2017-4-12 22:59
very good
作者: 温元魁 时间: 2017-4-13 10:33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在这里!
作者: 灯火阑珊i 时间: 2017-4-14 08:14
啥玩应呀
作者: 到处混呢 时间: 2017-4-14 10:02
好帖必须得顶起
作者: 郦英秀 时间: 2017-4-14 12:59
顶顶更健康
作者: 锺离绿凝 时间: 2017-4-14 21:32
楼下的接上
作者: 人走茶凉 时间: 2017-4-15 11:40
佩服佩服!
作者: 种涵润 时间: 2017-4-15 19:16
确实不错,顶先
作者: 南宫南风 时间: 2017-4-15 21:09
呵呵。。。
作者: 只想知道 时间: 2017-4-16 07:41
沙发位出租,有意请联系电话:13838384381
作者: 邗景同 时间: 2017-4-17 17:11
不错 支持下
作者: 之明志 时间: 2017-4-17 22:20
沙发位出租,有意请联系电话:13838384381
作者: 苦尔蝶 时间: 2017-4-18 09:46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晏毅然 时间: 2017-4-18 10:08
OMG!介是啥东东!!!
作者: proboy 时间: 2017-4-18 11:35
珍爱生命,果断回帖。
作者: 晃晃悠悠 时间: 2017-4-18 11:42
楼下的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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