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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能吆喝"跳楼价"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最高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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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时间:
2015-1-22 14:18
标题:
商家不能吆喝"跳楼价"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最高罚50万
来源: 扬州网-扬州晚报
新《消法》实施后,7天无理由退货、举证责任倒置以及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等条款,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维权利器”。但在实际消费纠纷中,不少商家依然不按照规定退货、退款,进行虚假宣传,其中商家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尤其让消费者烦恼。
针对这种现象,近日 国家工商总局就《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意见稿中,到底对哪些违法行为增加了处罚力度?本报记者为您一一解读。 关键词
欺诈行为
虚假“清仓价”、虚标成交量算欺诈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那么,具体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欺诈?意见稿中的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六条做了详细列举。
意见稿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次充好、伪造产地和标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
第六条则写明,虚假宣传是欺诈。例如,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虚假标注“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以及谎称正品来销售“处理品”、“残次品”,夸大商品性能等行为。
第十六条则列举了除了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之外的欺诈行为,例如在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中,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合格商品,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等,以及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意见稿规定,经营者有以上行为,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将按照新《消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关键词
无理由退货
拒绝退换货 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后悔权,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不合格、造成财产损害的商品,也可按规定退货、退款。但是,商家拒绝退换货,又该怎么办?
意见稿规定,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超过七日的,或者消费者退回商品完好,经营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为由,拒绝退货超过七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于有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经营者在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一旦商品或者服务造成了消费者的财产损害,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七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相应退货、退款等义务的,也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关键词
预付费
商家拒绝预付退款 最高处10倍罚款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预收款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未按约定履行时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合同约定期限之日起超过七日、无合同约定在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后超过十五日不予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而一旦被认定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根据新《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可根据情节对经营者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处罚机关还要把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
发票
拒绝提供发票
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商家拒绝提供发票也将受罚。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不得拒绝出具。如果,经营者违反以上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见习记者 赵颖
作者:
慕容端木
时间:
2015-1-22 14:31
什么跟什么的节奏
作者:
等不出结果
时间:
2015-3-18 20:25
回复就有积分赚!太赞了!
作者:
让她说|
时间:
2015-3-20 04:02
对我很有帮助!谢谢分享!
作者:
丑人多作怪
时间:
2015-3-22 15:19
以后要跟楼主好好学习学习!
作者:
翟俊雅
时间:
2015-4-11 18:56
看在楼主的面子上,认真回帖!
作者:
何必讨好
时间:
2015-4-14 19:37
没人理我,好伤心啊!
作者:
我想忘记
时间:
2015-4-14 20:32
以后就跟楼主混了!
作者:
空扰寡人
时间:
2015-4-15 18:43
小弟默默的路过贵宝地~~~
作者:
懂你味道
时间:
2015-4-16 16:27
青春不在了,青春痘还在!
作者:
宛寄柔
时间:
2015-4-17 08:48
强,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作者:
草莓味软糖
时间:
2015-4-19 07:58
楼主很有艺术范!
作者:
尘埃之里
时间:
2015-4-20 13:13
楼上的忘记吃药了!
作者:
哭不动i
时间:
2015-4-24 12:55
楼主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阿海绵阿宝宝
时间:
2015-5-12 18:33
看在楼主的面子上,认真回帖!
作者:
梦里称王
时间:
2015-5-17 21:35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作者:
超越自已
时间:
2015-5-18 18:27
楼主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高冷病友
时间:
2015-5-24 21:55
感谢楼主的推荐!
作者:
尉迟梦山
时间:
2015-5-24 22:16
很经典,收藏了!
作者:
岳恬畅
时间:
2015-5-25 12:13
这么经典的话只有楼主能想到!
作者:
无伤风雅.
时间:
2015-5-25 21:57
楼上的说的很多!
作者:
短裙萝莉
时间:
2015-5-27 09:40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看到这么有内涵的!
作者:
打完boss好睡觉i
时间:
2015-5-28 10:04
祖国尚未统一,我却天天灌水,好内疚!
作者:
何必讨好.
时间:
2015-5-29 19:31
缺乏激情了!
作者:
-谁动感情谁完蛋
时间:
2015-6-3 18:01
回帖也有有水平的!
作者:
愈舒云
时间:
2015-6-3 21:36
视死如归的架势啊!
作者:
女汉子永生不灭
时间:
2015-6-3 21:38
顶一个!
作者:
矫新美
时间:
2015-6-3 22:25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作者:
少年与猫
时间:
2015-6-4 07:32
十分赞同楼主!
作者:
及觉欢喜
时间:
2015-6-4 14:48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
作者:
律昕雨
时间:
2015-6-5 08:20
楼上的别说的那么悲观好吧!
作者:
奉妍雅
时间:
2015-6-7 09:27
有节操!
作者:
原梵清翎
时间:
2015-6-9 12:44
听楼主一席话,省我十本书!
作者:
弃我者是瞎眼者i
时间:
2015-6-10 12:03
你觉得该怎么做呢?
作者:
花旦i
时间:
2015-6-15 19:19
支持一下!
作者:
-药不能停°
时间:
2015-6-16 16:19
顶!顶!顶!
作者:
时光老人
时间:
2015-6-16 17:40
大神就是大神,这么经典!
作者:
空无一人
时间:
2015-6-23 11:45
每天顶顶贴,一身轻松啊!
作者:
迎不归人
时间:
2015-6-28 02:01
一口气看完了,我要下去回味回味了!
作者:
国民萌叔
时间:
2015-6-28 15:45
楼主是一个典型的文艺青年啊!
作者:
哭不动i
时间:
2015-7-1 18:38
信楼主,得永生!
作者:
马嗑菠萝
时间:
2015-7-1 21:49
强,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作者:
司徒问萍
时间:
2015-7-24 09:42
不灌水就活不下去了啊!
作者:
ぎ仅有ぃ依恋
时间:
2015-7-26 12:17
刚分手,心情不好!
作者:
时光未桀
时间:
2015-7-26 13:41
大神就是大神,这么经典!
作者:
迷人的双眼
时间:
2015-7-26 22:29
楼主真好!呵呵。。
作者:
深海未眠
时间:
2015-7-28 14:37
信楼主,得永生!
作者:
从未改变i
时间:
2015-7-29 13:17
刚分手,心情不好!
作者:
操心大妈
时间:
2015-8-3 07:06
支持一下,下面的保持队形!
作者:
无药可医
时间:
2015-8-4 07:08
什么狗屁帖子啊,楼主的语文是苍老师教的吗?
作者:
与鹿i
时间:
2015-8-5 13:34
被楼主的逻辑打败了!
作者:
闭飞雪
时间:
2015-8-10 09:34
楼主真好!呵呵。。
作者:
装逼卖萌小贱人
时间:
2015-8-18 20:09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作者:
久离你
时间:
2015-8-19 11:54
楼主很有经验啊!
作者:
乌雅言文
时间:
2015-8-19 11:58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到这么有深度了!
作者:
烈酒满喉
时间:
2015-8-20 12:19
这个帖子好无聊啊!
作者:
丑人多作怪
时间:
2015-8-22 10:13
顶顶更健康!
作者:
邴涵菡
时间:
2015-8-25 12:31
楼上的别说的那么悲观好吧!
作者:
灯火阑珊i
时间:
2015-8-27 19:32
看在楼主的面子上,认真回帖!
作者:
笑我孤陋
时间:
2015-9-5 03:18
我对楼主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作者:
对着镜子说加油
时间:
2015-9-5 04:07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值得纪念!
作者:
零瑞绣
时间:
2015-9-8 18:06
没人理我,好伤心啊!
作者:
霍萱彤
时间:
2015-9-11 14:04
最近回了很多帖子,都没人理我!
作者:
罗良骥
时间:
2015-9-12 18:37
记得吃药!
作者:
许你十月无经
时间:
2015-9-24 08:49
很有品味!
作者:
拒绝一切
时间:
2015-9-25 05:39
赞一个!
作者:
千丝琪
时间:
2015-9-26 06:15
我就搞不明白了,看帖回帖能死人么,居然只有我这么认真的在回帖!
作者:
是我唯一
时间:
2015-9-26 06:15
楼主是好人!
作者:
范姜若南
时间:
2015-9-28 01:42
在这个版块混了这么久了,第一次看见这么给你的帖子!
作者:
毋若兰
时间:
2015-9-29 08:42
希望论坛越办越好!
作者:
及觉欢喜
时间:
2015-10-5 12:27
楼上的很有激情啊!
作者:
微生秋柏
时间:
2015-10-9 02:13
好东西,赞一个!
作者:
langxiansheng
时间:
2015-10-31 09:58
楼上是GG还是MM啊?
作者:
旧梦虐心
时间:
2015-11-6 03:56
楼主内心很强大!
作者:
无人渡
时间:
2015-11-12 19:51
楼主你想太多了!
作者:
操慧心
时间:
2015-11-16 21:29
我回帖楼主给加积分吗?
作者:
声东击西
时间:
2015-11-20 11:32
最近压力山大啊!
作者:
丑人多作怪
时间:
2015-11-20 11:32
收藏了,改天让朋友看看!
作者:
马嗑菠萝
时间:
2015-11-20 11:32
坚持回帖!
作者:
桓丽文
时间:
2015-11-20 23:02
好无聊啊!
作者:
东郭河灵
时间:
2015-11-25 15:00
很有看点!
作者:
柳舒兰
时间:
2015-11-27 03:42
楼主主机很热情啊!
作者:
生来醋王
时间:
2015-12-1 08:15
有内涵!
作者:
笑抚你疤痕
时间:
2015-12-1 15:03
楼主写的很经典!
作者:
奋斗呐
时间:
2015-12-2 20:57
楼主今年多大了?
作者:
亦凡加油!
时间:
2015-12-19 03:00
有节操!
作者:
眭思楠
时间:
2015-12-22 22:17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到这么经典的!
作者:
花旦i
时间:
2015-12-30 17:46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
作者:
灯火阑珊i
时间:
2016-1-5 19:20
楼主的帖子提神醒脑啊!
作者:
慢热男友
时间:
2016-1-13 08:39
楼主是我最崇拜的人!
作者:
告白无用
时间:
2016-2-2 12:05
支持一下,下面的保持队形!
作者:
示学名
时间:
2016-2-7 22:23
有用,必须顶顶。。。哈哈哈
作者:
云烟忆蓝
时间:
2016-2-10 08:27
论坛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全依然
时间:
2016-2-11 11:37
楼主加油,看好你哦!
作者:
烈酒满喉
时间:
2016-2-26 06:43
楼主,你妈妈喊你回家吃药!
作者:
法意致
时间:
2016-2-28 01:51
楼主很有经验啊!
作者:
怀宛白
时间:
2016-3-2 22:55
顶!顶!顶!
作者:
锁冉冉
时间:
2016-3-6 06:29
楼上的这是啥态度呢?
作者:
腾志勇
时间:
2016-3-6 23:14
楼主练了葵花宝典吧?
作者:
萌小兮i
时间:
2016-3-8 23:50
管它三七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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