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淘宝新规:新增直邮海外内容等变更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5-3-14 21:22
标题: 淘宝新规:新增直邮海外内容等变更公示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持续提升淘宝网购平台的服务水平,促进淘宝网购交易市场的持续发展。《淘宝争议处理规范》将作出以下修订:
1丶《淘宝争议处理规范》更名为《淘宝争议处理规则》;
2丶“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中新增“直邮海外交易处理规范”;
3丶部分内容的补充修订及完善。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5年3月13日公示,预计将于2015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淘宝争议处理规范》
《淘宝争议处理规则》
第一条为明确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保障淘宝上买家和卖家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网服务协议》丶《天猫服务协议》及《淘宝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争议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合同争议,保护淘宝【指包括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丶天猫(域名为tmall.com)丶阿里旅行去啊(域名为alitrip.com)等网站及客户端】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丶《天猫服务协议》及《淘宝规则》丶《天猫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淘宝争议处理规范,是买家和卖家不可撤销地授权淘宝基于自己的判断,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买卖双方存在争议的交易款项归属或资金赔偿做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第二条买卖双方在淘宝上交易发生合同争议,向淘宝投诉处理的,适用本规范规定。阿里旅行去啊对其合同争议有特殊规定的,适用阿里旅行去啊特殊规定处理。
第十条卖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丶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丶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十条卖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丶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丶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卖家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丶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丶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买家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五条发货规范
(一)卖家应当在买家付款后的72小时内或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发货,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买家申请退款时卖家尚未发货的,卖家应当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
卖家逾期发货,或者未经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卖家应当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第十五条发货规范
(一)卖家应当在买家付款后的72小时内或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发货,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买家申请退款时卖家尚未发货的,卖家应当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
卖家逾期发货,或者未经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卖家应当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如商品已到目的地的,买家可拒绝签收并不承担任何费用,但买家同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第十七条退换货规范
无
第十七条退换货规范
(四)买家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且无需说明理由,除买家定作的丶鲜活易腐的丶在线下载或者买家拆封的音像制品丶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丶交付的报纸丶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买家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第二十二条运费
无
第二十二条运费
(四)买家以七天无理由形式退货或拒签的,来回运费均由买家承担。若商品提供包邮服务,买家仅承担退货运费。卖家和买家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章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无
第四章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第五节直邮海外交易处理规范
第四十九条本规范所称直邮海外,系指买卖双方依据订单及相关约定,卖家通过国际物流运送方式,直接将商品送达至海外买家的交易行为。
海外:系指港澳台地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国家和地区。
海外买家:系指收货地址位于海外的会员。
第五十条卖家需确保所售商品符合商品出境的相关法律法规,买家需确保所购商品符合商品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商品因违反出境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监管部门(如海关)没收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相应出境风险由卖家承担,若商品因违反入境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监管部门(如海关)没收丶扣押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相应入境风险由买家承担。
第五十一条通关手续中包含了入境地法定税费的,除双方约定外,该费用由买家承担。
第五十二条办理通关出入境手续需要买家或卖家合理的协助配合,相对方应提供相关协助。若一方怠于或拒绝提供协助导致商品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丶相应仓储丶保管费等)及商品灭失风险均由该责任方承担。
第五十三条若发现商品存在破损丶污渍等问题,买家需在收到商品的48小时内拍照向卖家或淘宝举证(物流显示妥投(签收)记录的次日零时起计48小时),逾期举证淘宝有权不予采纳。
第五十四条买家若主张少件,在外包装完好的前提下,可提供清晰完整的拆包视频,经淘宝认定有效后,将依据视频内容予以判定。
无法提供或视频内容模糊难认的,淘宝有权根据物流系统内记录的重量及其他实际情况予以推算及认定。
第五十五条若买家能提供物流公司有效证明上述第五十三条及第五十四条所列主张事由,经淘宝核实有效的,则淘宝将根据证明所载之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第五十六条卖家应确保按订单载明及双方约定的内容按时丶按质丶按量交付商品。因卖家责任产生退货的,当买家提供无法退货的凭证(如被海关扣押等)或客观上退货存障的,卖家应主动向买家提供协商处理的方案。协商不成的,淘宝有权根据买家合理诉求进行处理。
第五十七条非卖家责任产生退货的,由买家承担退货风险。
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作者: 乞怜相伴 时间: 2015-3-23 09:27
管它三七二十一!
作者: 逯志专 时间: 2015-3-26 23:50
雷锋做好事不留名,都写在帖子里!
作者: 坚持 时间: 2015-4-1 07:04
楼主是一个典型的文艺青年啊!
作者: 及觉欢喜 时间: 2015-4-6 08:07
楼主的帖子提神醒脑啊!
作者: 慢热男友 时间: 2015-4-9 14:27
楼主的文笔不错!
作者: 宛寄柔 时间: 2015-4-11 19:38
楼上的这是啥态度呢?
作者: 传说中的好菇凉i 时间: 2015-4-14 06:10
不错的帖子,值得收藏!
作者: 牢乐安 时间: 2015-4-16 07:33
收藏了,很不错的内容!
作者: 你听风在吹 时间: 2015-4-16 20:05
不错,受用了!
作者: 空无一人 时间: 2015-4-18 20:37
祖国尚未统一,我却天天灌水,好内疚!
作者: 厌人心i 时间: 2015-4-20 15:12
不错哦,楼主这是要火的节奏啊!
作者: 知己一人足。 时间: 2015-4-22 15:57
楼上的忘记吃药了!
作者: 视觉系べ小貓 时间: 2015-4-24 13:08
什么狗屁帖子啊,楼主的语文是苍老师教的吗?
作者: 喵了个咪 时间: 2015-4-24 13:42
希望论坛越办越好!
作者: 一直都在努力i 时间: 2015-4-30 21:24
刚分手,心情不好!
作者: 烈酒满喉 时间: 2015-5-11 19:33
这么好的帖子,应该加精华!
作者: 永远志在四方 时间: 2015-5-12 18:28
楼主,你妈妈喊你回家吃药!
作者: 烈酒满喉 时间: 2015-5-18 12:55
在这个版块混了这么久了,第一次看见这么给你的帖子!
作者: 喃声入耳 时间: 2015-5-20 10:19
这么经典的话只有楼主能想到!
作者: 孤月今心 时间: 2015-5-26 23:28
勤奋灌水,天天向上!
作者: 三寸不烂之舌 时间: 2015-6-2 07:36
视死如归的架势啊!
作者: 徒步旅行的猫丶 时间: 2015-6-2 09:23
你觉得该怎么做呢?
作者: 你的气味 时间: 2015-6-3 09:34
楼主很有艺术范!
作者: 旧梦虐心 时间: 2015-6-3 21:36
这么经典的话只有楼主能想到!
作者: 学会忘记i 时间: 2015-6-8 23:41
楼主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是我唯一 时间: 2015-6-9 11:05
楼主加油,看好你哦!
作者: 弃我者是瞎眼者i 时间: 2015-6-12 13:25
刚分手,心情不好!
作者: 心盗i 时间: 2015-6-13 13:25
有内涵!
作者: 宰采春 时间: 2015-6-15 10:44
楼上的能详细介绍一下么?
作者: 心软是病 时间: 2015-6-15 13:27
以后就跟楼主混了!
作者: 旁思真 时间: 2015-6-16 15:16
信楼主,考试不挂科!
作者: 少年你这是喜脉 时间: 2015-6-16 18:29
楼主今年多大了?
作者: 邹嘉澍 时间: 2015-6-17 10:30
很经典,收藏了!
作者: 国民萌叔 时间: 2015-6-19 16:59
太邪乎了吧?
作者: 开燕舞 时间: 2015-6-23 21:38
经典!
作者: 海层蓝领衫 时间: 2015-6-26 19:48
论坛人气好旺!
作者: 少年与猫 时间: 2015-6-28 14:36
支持一下!
作者: 党夏寒 时间: 2015-6-30 13:50
楼主发几张靓照啊!
作者: 只对你有感觉 时间: 2015-6-30 18:34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作者: 阳光正好 时间: 2015-7-6 14:47
这么好的帖子,应该加精华!
作者: 沿途与你 时间: 2015-7-12 13:30
好东西,学习学习!
作者: 楠木青城 时间: 2015-7-15 17:05
感谢楼主的推荐!
作者: 墨羽倾炫 时间: 2015-7-19 13:30
听楼主一席话,省我十本书!
作者: 深井冰 时间: 2015-7-22 11:03
态度决定一切,不错!
作者: 爱过那张脸 时间: 2015-7-22 16:31
这一年啥事没干,光研究楼主的帖子了!
作者: 我命由我不由天 时间: 2015-7-25 14:47
太高深了,理解力不够用了!
作者: 时光老去 时间: 2015-7-25 18:05
这一年啥事没干,光研究楼主的帖子了!
作者: 脸丑得遮i 时间: 2015-7-28 13:28
楼主是一个神奇的青年!
作者: 心冷致命° 时间: 2015-7-29 17:17
坚持回帖!
作者: 超能少年 时间: 2015-7-31 13:30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
作者: 多啦只是个梦 时间: 2015-8-3 21:13
对我很有帮助!谢谢分享!
作者: 大头虾 时间: 2015-8-6 11:32
终于看完了,很不错!
作者: 御灵萱 时间: 2015-8-8 17:07
收藏了,很不错的内容!
作者: 我想忘记 时间: 2015-8-12 14:28
论坛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乔兮。 时间: 2015-8-16 18:38
楼主的帖子提神醒脑啊!
作者: 漫晶辉 时间: 2015-8-20 11:13
关注一下!
作者: 白衣无言 时间: 2015-8-21 09:54
这么经典的话只有楼主能想到!
作者: 自导自演。 时间: 2015-8-21 13:12
我默默的回帖,从不声张!
作者: 伴梦久醒i 时间: 2015-8-24 11:20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
作者: 深海未眠 时间: 2015-8-25 17:16
楼主英明!
作者: 律昕雨 时间: 2015-8-29 08:35
楼主内心很强大!
作者: 心冷致命° 时间: 2015-9-4 07:40
写得实在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顶贴!
作者: 思君几番 时间: 2015-9-5 16:18
楼主是一个神奇的青年!
作者: 颛孙诗柳 时间: 2015-9-5 18:35
楼主真好!呵呵。。
作者: 尤安静 时间: 2015-9-6 20:08
帖子很有深度!
作者: 赫连阳辉 时间: 2015-9-8 18:11
缺乏激情了!
作者: 茂文虹 时间: 2015-9-11 06:43
楼主发几张靓照啊!
作者: 超越自已 时间: 2015-9-13 14:39
不错,受用了!
作者: 舜涵畅 时间: 2015-9-23 03:37
白富美?高富帅?
作者: 少年你这是喜脉 时间: 2015-9-26 07:11
有用,必须顶顶。。。哈哈哈
作者: 钦和风 时间: 2015-9-26 07:11
楼上的真不讲道理!
作者: 戎夏柳 时间: 2015-9-28 12:11
感谢楼主的推荐!
作者: 丶少负气节 时间: 2015-9-30 02:56
对我很有帮助!谢谢分享!
作者: 偶代灵 时间: 2015-10-8 00:25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作者: 鞠康泰 时间: 2015-10-15 00:51
看帖不回帖都是耍流氓!
作者: 付出就有回报 时间: 2015-10-16 17:20
很有看点!
作者: 贵昊苍 时间: 2015-10-18 17:48
信楼主,得永生!
作者: 漆雕昭昭 时间: 2015-10-21 13:47
听楼主一席话,省我十本书!
作者: 只考清华 时间: 2015-10-23 04:56
什么狗屁帖子啊,楼主的语文是苍老师教的吗?
作者: 强思娜 时间: 2015-10-30 07:39
我回帖楼主给加积分吗?
作者: 公羊阳朔 时间: 2015-10-30 07:59
这个帖子好无聊啊!
作者: 么紫文 时间: 2015-10-31 15:53
好帖子!
作者: 暴慧云 时间: 2015-11-6 03:20
坚持回帖!
作者: 局外人i 时间: 2015-11-11 01:00
太高深了,理解力不够用了!
作者: 昝香桃 时间: 2015-11-12 18:28
楼上的别说的那么悲观好吧!
作者: 狂芮悦 时间: 2015-11-15 06:56
对牛弹琴的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七街城酒 时间: 2015-11-20 12:01
有用,必须顶顶。。。哈哈哈
作者: 听说你还记得我 时间: 2015-11-20 12:01
回帖也有有水平的!
作者: 开启人生路 时间: 2015-11-20 14:02
回复就有积分赚!太赞了!
作者: 硕逸仙 时间: 2015-11-20 14:02
顶顶更健康!
作者: 想你的心事 时间: 2015-11-21 00:26
顶!顶!顶!
作者: 咆哮日记 时间: 2015-11-23 11:52
没人理我,好伤心啊!
作者: 谢铃语 时间: 2015-12-4 19:02
宇宙第一贴诞生了!
作者: 齐心怡 时间: 2015-12-5 13:13
楼主英明!
作者: 良华皓 时间: 2015-12-10 05:37
很多天不上线,一上线就看到这么给力的帖子!
作者: 喵了个咪 时间: 2015-12-19 06:54
支持楼上的!
作者: 钟梓蓓 时间: 2015-12-19 19:13
好无聊啊!
作者: 昔星腾 时间: 2015-12-20 16:15
楼上的能详细介绍一下么?
作者: 从心开始@ 时间: 2015-12-22 13:31
我默默的回帖,从不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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