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货车起火致1600快件烧毁 将按订单价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5-11-14 12:11
标题: 货车起火致1600快件烧毁 将按订单价赔偿

11月12日凌晨5时许,江西南昌百世汇通快递分拨中心的班车在昌铜高速路段起火,货车司机称车上共有4000多件快递。昨日下午,百世汇通总部表示,车内1600余件快件损毁,目前已成立理赔小组,客户和消费者的理赔工作正在进行。

12日清晨,昌铜高速路,江西南昌百世汇通快递发往修水的运输车起火,上千份快递被烧毁。图由现场民警提供

运快递货车起火 无人伤亡货损严重

昨日,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报称,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接到过路驾驶员报警称,在昌铜高8Km+200M有一辆运快递的货车着火,勘查现场后,发现货车并无碰撞痕迹,火从货物里燃烧起来。

昨日下午,现场民警王警官介绍,该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为火灾事故,现场勘查看来,可能属于自燃,但具体的起火原因需要消防部门进一步调查。

据货车司机李某介绍,凌晨5时20分许,其透过后视镜发现后车厢有火苗,于是立即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试图拿出灭火器灭火,但不到2分钟就已经燃起熊熊大火,将遮盖货物的蓬布烧着了,并冒出大量黑烟。李某称,车上共有4000多件快递,是从南昌出发运往修水下货,货品价值近百万元。

半个小时后,消防人员将火扑灭,李某和其他人员未受伤,但货车和车上的货物受损严重。

快递公司与多数客户完成理赔沟通

王警官称,由于快件受损严重,当时又正下着雨,大部分快递单模糊不清。

昨日下午,百世汇通总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11月12日清晨,百世汇通江西南昌分拨中心发往修水的支线班车在昌铜高速路段发生事故,车内1600余件快件损毁。百世汇通总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迅速和江西分公司成立理赔小组。12日下午3时,已经完成大部分客户和消费者的理赔沟通,目前理赔工作持续进行中。

■ 追访

网购快递将按订单价赔偿寄件人

新京报记者联系百世汇通南昌多个收件点询问理赔方式和进展,多家收件员均表示,对于确定在事故中损毁的快件,收件点工作人员会通过电子单主动与寄件人联系,如果发件人怀疑自己的物品在12日发货的范围内,也可以提供订单号与收件点人员核实。因网购中形成的订单直接标明了商品的价格,网店店家可以向收件点提供订单信息,公司将按照订单显示的商品价格进行赔偿。

许多消费者担心未保价物品得不到实价的赔偿,对此,多个收件点工作人员表示,“保价的肯定按保额赔偿,未保价的由于不知道具体价值,需要协商。”

对于此次事故中受损的物品,发件人与收件站点协商达成赔款后,各个站点会将需要赔偿的订单统一登记交给公司处理,可能需要几个工作日完成。

■ 追问

1、赔偿责任谁承担?

专家:应先确定起火原因

原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永驿智库负责人邵钟林表示,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首先要考虑寄快递方的损失,并按照“谁揽收谁赔偿”的原则,尽快赔偿。

邵钟林称,快递公司应在第一时间赔偿给寄件方,不需要等保险公司的赔偿到位;之后,如果是快递公司委托第三方承运,则快递公司再与物流公司根据着火原因协商最终由谁赔偿。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进一步解释,如果卖家(寄件人、托运人)隐瞒货物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的事实,而造成火灾,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均可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快递公司在交予物流公司过程中,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毁损引发火灾,应由快递公司赔偿。如果是物流公司运输过程中造成损毁,应由物流公司按照实际价格赔偿。“卖家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快递公司在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物流公司追偿。”

此外,如果运输的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自燃,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卖家、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其他受损货品的所有者均可要求生产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自生产商处购进商品的卖家,还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买家如何维权?

可申请延迟收货或退款

韩骁表示,该事故导致部分买家的货物损毁,未能按时收件,买家可以申请延迟收货,同时要求卖家重新发货。如果不想继续购买商品,也可以向卖家申请全额退款。

如果由于收货问题与卖家发生争议,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卖家承担民事责任。卖家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

3、卖家如何索赔?

电商可按物品网上价格索赔

至于寄件方的损失,邵钟林表示,如果物品属于电商的渠道,那么价格早就在网上认定了,可以直接按价格赔偿。但如果价值特别贵重,没有保价,邵钟林说,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快递公司不会按照原价赔,因为贵重物品按规定应该进行保价,具体赔偿金额需要双方协商。

对于未保价的普通物品,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丢失或损坏后,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争议,特别是之前没有对物品价值进行约定的时候,快递企业会按照邮费的几倍来赔偿,这是价格无法界定的情况下,快递行业内不成文的规定。


不过记者查阅发现,根据新版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损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应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应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实际价值。

4、理赔有争议咋办?

可找消协或12305进行调解

理赔需要多长时间?邵钟林称,如果是一般的、价值认定比较清晰的、没有太大出入的物品,快递公司一般很快就会赔偿;但如果是价值比较贵重的物品,快递公司会进行核查,看之前是否保价等,并且双方要进行协商。

如果在理赔过程中,寄件方对赔偿标准不满意,邵钟林称,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行协调,还可以找12305进行申诉。其介绍,12305的主体是国家邮政局,它可以在其中进行调解,但如果寄件方对二者的调解都不满意,还可以选择民事诉讼。

此外,邵钟林还表示,寄件方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赔偿原则上没有区别。



作者: 督芳蕙    时间: 2015-11-14 15:13
收藏了,以后可能会用到!
作者: 鞠康泰    时间: 2015-11-14 15:18
楼主就是我的榜样哦
作者: 书写人生    时间: 2015-11-14 15:58
突然觉得楼主说的很有道理,赞一个!
作者: 心软是病    时间: 2015-11-15 08:21
读了楼主的帖子,顿时马桶就通了。。。
作者: 延浦和    时间: 2015-11-16 04:26
好东西,学习学习!
作者: 一米八不是梦!@    时间: 2015-11-20 02:26
青春不在了,青春痘还在!
作者: 顺其自然    时间: 2015-11-25 20:49
不错哦,楼主这是要火的节奏啊!
作者: 心有不甘    时间: 2016-1-7 19:42
看帖、回帖、拿分、走人
作者: 皇甫欣荣    时间: 2016-1-24 22:23
关注一下!
作者: 迮俊雄    时间: 2016-1-31 21:36
我只是来赚积分的!
作者: 初释衷年    时间: 2016-1-31 22:21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
作者: 罗良骥    时间: 2016-2-9 18:08
收藏了,细细品读!
作者: 捷彩妍    时间: 2016-3-11 21:56
听楼主一席话,省我十本书!
作者: 平若星    时间: 2016-3-15 04:15
东方不败还是灭绝师太啊?
作者: 泪染倾城    时间: 2016-3-17 02:39
对我很有帮助!谢谢分享!
作者: 卷寒梅    时间: 2016-4-7 15:06
有品位!
作者: 虎晓灵    时间: 2016-4-7 15:06
楼主的头像能辟邪啊!
作者: 长孙半兰    时间: 2016-4-13 22:31
楼上的忘记吃药了!
作者: 巧绿蝶    时间: 2016-4-21 05:24
顶!顶!顶!
作者: 邛夏波    时间: 2016-5-10 15:47
白富美?高富帅?
作者: 秋忆曼    时间: 2016-5-27 10:15
好好学习楼主的帖子!
作者: 功新柔    时间: 2016-6-11 12:02
楼上的说的很好!
作者: 查恨寒    时间: 2016-6-23 23:11
今天过得很不爽!
作者: 少寄灵    时间: 2016-7-8 22:04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值得纪念!
作者: 尉迟浩岚    时间: 2016-8-4 06:13
收藏了,楼主加油!
作者: 费莫雅安    时间: 2016-8-10 15:21
有内涵!
作者: 受云溪    时间: 2016-8-13 14:45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看到这么有内涵的!
作者: 苟婉娜    时间: 2016-8-26 03:56
对牛弹琴的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道未央    时间: 2016-8-26 03:57
楼主,您忘记吃药了吧?
作者: 犹怜雪    时间: 2016-8-26 19:17
以后要跟楼主好好学习学习!
作者: 慎昊东    时间: 2016-9-9 07:10
兰州烧饼,鉴定完毕!
作者: 沧海桑田    时间: 2016-9-22 22:27
知识就是力量啊!
作者: 许玉石    时间: 2016-9-24 00:20
楼主你想太多了!
作者: 江忆文    时间: 2016-9-26 12:14
很给力!
作者: 集沛凝    时间: 2016-9-26 12:14
顶顶更健康!
作者: 兆山兰    时间: 2016-9-29 23:39
骂人也是要有水平的!
作者: 胡欣畅    时间: 2016-10-12 15:56
论坛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怀康平    时间: 2016-10-15 17:00
楼主很有艺术范!
作者: 齐念真    时间: 2016-10-26 02:00
论坛人气好旺!
作者: 圭华月    时间: 2016-11-7 10:06
学习雷锋,好好回帖!
作者: 袁子璇    时间: 2016-11-19 15:47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作者: 别凝雪    时间: 2016-11-28 14:34
精华帖的节奏啊!
作者: 城依风    时间: 2016-12-9 04:02
投楼主一票,不用谢哦!
作者: 骆思菱    时间: 2017-1-5 20:24
没人理我,好伤心啊!
作者: 庆若雁    时间: 2017-1-17 09:54
态度决定一切,不错!
作者: 崇开诚    时间: 2017-1-25 16:30
楼主很有激情啊!
作者: 巩怀梦    时间: 2017-3-17 02:48
你觉得该怎么做呢?
作者: 乙知慧    时间: 2017-3-30 18:11
最近回了很多帖子,都没人理我!
作者: 诺丹秋    时间: 2017-4-9 06:49
楼主今年多大了?
作者: 图门喜儿    时间: 2017-4-16 13:29
楼主病的不轻啊!
作者: 进绮琴    时间: 2017-4-25 09:40
楼上的说的很多!
作者: 寿君洁    时间: 2017-5-2 15:07
楼主主机很热情啊!
作者: 仪婷秀    时间: 2017-5-7 16:22
终于看完了,很不错!
作者: 撒力强    时间: 2017-5-8 00:11
看在楼主的面子上,认真回帖!
作者: 双元思    时间: 2017-5-18 23:39
有节操!
作者: 柳乐音    时间: 2017-5-21 10:01
楼主会死的很有节奏的!
作者: 烟怀柔    时间: 2017-6-20 23:57
很多天不上线,一上线就看到这么给力的帖子!
作者: 祝泰和    时间: 2017-6-21 00:09
禽兽不如应该不是说楼主的的吧?
作者: 郜翠梅    时间: 2017-6-21 00:09
我回帖楼主给加积分吗?
作者: 夷紫萍    时间: 2017-6-26 15:28
我就搞不明白了,看帖回帖能死人么,居然只有我这么认真的在回帖!
作者: 罗典丽    时间: 2017-6-26 15:40
好东西,赞一个!
作者: 止运鹏    时间: 2017-6-26 15:44
强,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作者: 归嘉云    时间: 2017-6-26 15:47
楼主加油,看好你哦!
作者: 鱼新梅    时间: 2017-7-10 05:46
最近压力山大啊!
作者: 受平卉    时间: 2017-8-12 15:49
楼主又闹绯闻了!
作者: 俎笛韵    时间: 2017-8-12 16:01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作者: 遇白萱    时间: 2017-8-12 16:52
楼主是在找骂么?
作者: 勇高昂    时间: 2017-8-22 12:41
赞一个!
作者: 鲜于冬雁    时间: 2017-9-15 20:02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
作者: 阴建明    时间: 2017-10-12 21:07
勤奋灌水,天天向上!
作者: 严雅可    时间: 2017-10-24 16:01
顶一个!
作者: 羽嘉禾    时间: 2017-10-29 15:42
楼主好聪明啊!
作者: 泉光霁    时间: 2017-10-29 16:24
支持楼上的!
作者: 古家馨    时间: 2017-10-30 17:07
读了楼主的帖子,顿时马桶就通了。。。
作者: 史思佳    时间: 2017-12-26 11:00
楼主最近很消极啊!
作者: 微生曼辞    时间: 2018-1-14 12:31
楼上的能详细介绍一下么?
作者: 拱初蝶    时间: 2018-1-18 01:57
楼主发几张靓照啊!
作者: 阿心诺    时间: 2018-1-27 05:15
刚分手,心情不好!
作者: 申屠凝绿    时间: 2018-2-9 17:24
金星秀停播原因真相
作者: 石白梅    时间: 2018-2-15 01:02
好多兽医在广场上义诊,楼主去看看吧!
作者: 建灵溪    时间: 2018-2-16 16:02
楼主给脑残下了定义!
作者: 实秀艳    时间: 2018-3-19 13:02
经典,收藏了!
作者: 库乐逸    时间: 2018-5-10 20:33
楼上的刚出院吧?
作者: 骑俊楚    时间: 2018-5-12 13:15
论坛的人气不行了!
作者: 雍浩漫    时间: 2018-9-7 06:07
东方不败还是灭绝师太啊?
作者: 枚初阳    时间: 2019-1-6 07:39
东方不败外加灭绝师太啊!
作者: 廉怜容    时间: 2019-1-25 10:51
收藏了,很不错的内容!
作者: 酆恬美    时间: 2019-2-13 09:30
无图无真相!
作者: 苗典雅    时间: 2019-2-14 19:13
大神就是大神,这么经典!
作者: 尉振海    时间: 2019-3-7 08:38
看帖回帖一条路!
作者: 姓暄和    时间: 2019-4-6 12:57
楼上的真不讲道理!
作者: 叔幻露    时间: 2019-4-16 18:00
楼主是男的还是女的?
作者: 芒鸿羲    时间: 2019-4-28 12:37
楼主,替我问候您主治大夫!
作者: 柯幼怡    时间: 2019-5-11 22:44
楼主是一个神奇的青年!
作者: 驹文石    时间: 2019-5-22 22:07
楼主说的我也略懂!
作者: 释以南    时间: 2019-7-2 12:33
论坛的人气越来越旺了!
作者: 左丘绮琴    时间: 2019-10-14 10:51
吹牛的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鲁香波    时间: 2019-10-25 10:19
精神病院在通缉楼主!
作者: 顿燕子    时间: 2020-6-12 15:45
楼主的病历本丢我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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