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老板对刷单群深情告白后跑路 免单成骗局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5-12-7 11:18
标题: 老板对刷单群深情告白后跑路 免单成骗局
作者: 中国新闻网
天猫店铺“洛米欧旗舰店”在今年双11之后遭到大量买家投诉,店铺承诺的“免单”政策未能兑现,老板魏明在聚集了1500位买家的QQ刷单群做了一段“深情告白”后跑路了,以为只是给店铺刷单买了大量店铺衣服准备退款的“买家”们傻了眼。近日,警方已对此事件立案调查。
来自阿里巴巴安全部的不完全统计,2015年1月起至今,在淘宝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因为被诱导到QQ群、QT、yy等外部社交软件进行沟通、脱离了淘宝的担保交易流程后发生的类似的既遂、未遂案件共计逾10万起。
事实上,以免单方式在刷单界并不是普遍手段,多数卖家通过QT、YY、DW、QQ群等平台寻找职业刷手进行付费刷单。
一位接近阿里巴巴的人士说,阿里对刷单等虚假交易做了严控,但外部平台的刷单更实在还需要有多方的监管。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李玉萍等专家认为,针对网络虚假交易,应当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惩治从事网络虚假交易的“平台”和“帮手”,并用刑法规制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失范行为。
洛米欧事件:免单终成骗局
lorrmio洛米欧旗舰店注册于2014年,去年上半年洛米欧作为第一批店家入驻虎门电商园。
今年7月,该店铺开始做“免单”促销活动。活动规则是在店铺营业时间内,每个小时的每10分钟第一个对商品发表评论的人可以免单,就是买家拍一件衣服,付款,卖家会在15天以后发货,等买家收到货,给个五星好评,卖家会返还货款。
一位早期参与该店铺“免单”促销的消费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在天猫交易的通讯工具阿里旺旺会对免单等敏感词进行风险提示等,最开始卖家让她加入了参与活动的QQ群。她再得到免单机会后,就花199元拍下一条裙子,等裙子到货,她给好评,后到QQ群管理员处登记拿到返款。
经历几次免费购衣后,这位“买家”在双11也痛下狠手,花了9999元买了多件衣服,等待再次退款免费穿衣。但这一次,她拿到了衣服质量很次,且货不对板,根本不是自己拍下的那些,而登记后退款也迟迟未有回音。
在买家们和洛米欧旗舰店的沟通群中,不断有买家询问为何这次是随便发货。而管理员的回复是,双11拍的衣服太多,做不过来,先发一批,不对的登记后可调换。
11月27日,lorrmio洛米欧旗舰店的店主魏明在群里发布消息,称自己借了高利贷还不上,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先离开一段时间,等自己处理好事情以后,会把钱返还给大家。他同时请买家不要向天猫投诉、不要报警,要相信自己一定会回来的。接着,管理员开始踢人解散此群。
深圳公安在其官方微博上也做了消费警示:有网店通过QQ群组织免单活动,称只需加入QQ群并拍下订单,确认收货给好评并备注,然后再联系卖家QQ就能获得退款,但消费者确认收货后要求退款时却被卖家拉黑并踢出Q群。警方提醒:诱导用QQ、微信或QT等聊天软件进行的网购类活动绝大部分是骗局,切勿上当!
而在此案及类似案件中,天猫平台并不能直接为消费者完成退货退款操作。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称,旺旺是阿里巴巴官方认可的唯一安全的聊天工具,发生纠纷时只以旺旺聊天记录为最有力凭证,其他第三方聊天工具均无法成为强有力的维权工具。
淘宝店主揭秘刷单史:联络系统都在淘宝外
出于交易安全保护的需要,“旺旺”等阿里旗下在线聊天工具都专门配置了风险监控系统,高危、敏感、涉黄、涉暴等风险词会被实时抓取,并及时向信息接受者做风险提示。如对话中输入QQ号码或者“免单”等字样都会被提示风险,当系统分析到的语义达到一定风险值时,甚至被直接限制对话。
因此,许多诈骗及纯刷单店铺不得不依靠外部联络工具及平台,如QT、yy频道及DW等。
杭州一位卫浴卖家李宾(化名)今年上半年由于刷单被淘宝抓了两次,导致店铺宝贝被降权,单个宝贝在搜索页面始终无法显示。“现在基本不刷单了,越刷单店铺排名越靠后。索性不刷了反而排名提前。”
李宾也向记者透露了过往的刷单史。2014年年初进军淘宝的他,和朋友一起经营两家卫浴店铺。而他的邻居在刷单界混迹已久,是一位职业刷手。
两三个月后,他通过这位刷手邻居了解了yy频道。“通过刷手作为介绍人进入平台,付了两三百块钱成为会员。接着在频道内,发布关键词让刷手们找到宝贝。为防止被淘宝抓捕,刷手还要假装去逛逛别的店铺,再对宝贝进行彻底浏览,最终下单,完成刷单。”
在付款问题上,刷手们也不会用支付宝账号付款。而是由主持人通过QQ远程控制刷手的付款页面,用主持人自己的银行卡付款。
在刷手确认收货后,卖家将钱打给主持人,主持人支付刷手一定佣金,一般每单佣金10几元,最终完成交易。
在刷单界,QT也是一个知名的平台,QT刷单是以“真实流量”概念吸引卖家。
在这个平台里,会有类似聊天室的房间,进入这个房间的人,可以去外部再拉人进入提高自己的等级。
这里同样也有主持人,由主持人发布五六个关键词后,房间内人会一起帮助刷流量。“过程和yy差不多,稍微便宜点,这些都是真实访客,但操作有点麻烦。”
这位深喉卖家说,现在还出了DW电商助手这一平台。“在这个平台里,卖家可以刷流量、展现率等等,而且它会通过软件分时段帮你刷,显得更真实。”
在DW,卖家们会通过各种相关QQ刷单群找到刷手,协议价格后,刷手们在登陆淘宝后,通过QQ远程和卖家连接。
与上述两平台人工点击不同,这里是通过软件实现搜索、货比三家以及点击。在支付环节,刷信誉的卖家通过QQ远程控制刷手电脑,输入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即付款完成刷单。
“基本上刷单都是需要通过QQ远程,这样就算遇到了刷手是骗子,他点击退款,钱也只能原路返回到卖家自己的银行卡。”李宾说,刷单其实很费劲,上半年被淘宝逮了两次刷单后,越刷排名越靠后,现在基本放弃刷单了。
线下流行的刷单群不仅仅针对淘宝等网购平台,还包括常常为司机发放补贴福利的Uber滴滴等。
有记者曾潜伏Uber刷单群,通过申请没有复杂的验证流程,进群后,各种账号为骗取补贴寻找刷单以及提供相关终端的消息不断。
惩治虚假交易 专家建议重治炒信平台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李玉萍认为,高发频发的网络虚假交易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及正常经营网店店主的利益,而且严重威胁到网络交易的秩序与安全。
在近期做的公开论述中,李玉萍介绍,网站、通讯群组在虚构交易活动中发挥着组织、勾连作用,是网络虚构交易的最大幕后推手和利益获得者。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服务于虚构交易的网站有680余家,聊天群等通讯群组500家以上,年资金流在2000亿元以上,整个虚构交易产业链涉及人员达2000万,虚构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价值更是高达6000亿元以上。“因此,加大对网站、通讯群组的打击力度是有效抑制网上虚构交易,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的关键所在。”李表示。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在惩治网络虚假交易行为中,还存在取证难、立案难、起诉难、定罪处罚难问题。
目前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尚没有关于惩治网络虚假交易行为的专门或者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机关在追究网络虚假交易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
另外,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存在争议,法律适用亟待统一。例如,对于组织买卖双方从事虚假网络交易行为并从中牟利的平台经营者,有的司法机关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有的司法机关则认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从定罪一项上看,李认为,组织网络虚构交易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罪状要求。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法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明确列举了三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经营行为,并规定了第四种兜底情形,即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也构成“非法经营罪”。
李认为,在互联网领域,行为人利用网站、通讯群组组织虚构交易的行为,行为人组织实施虚构交易活动并从中获利,具有“经营行为”;行为人的经营行为具有“非法性”,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人组织实施的虚构交易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6日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7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当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额达到《解释》所规定限额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刑法第225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认为,炒信平台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专业软件将商品或服务的虚假交易信息有偿发布在电商平台的某些店铺。专业从事虚假交易服务的炒信平台,其发布的与虚假交易相关的信息与《解释》中的“虚假信息”具有同质性,且主观方面也为“明知”。因此,他建议可以直接适用《解释》第7条,以实现对专业从事虚假交易服务的炒信平台的刑事规制。
作者: 谁伴我闯荡丶 时间: 2015-12-7 17:02
精华帖的节奏啊!
作者: 岛屿木海 时间: 2015-12-7 18:39
支持一下,下面的保持队形!
作者: 陌年古城 时间: 2015-12-7 21:47
收藏了,细细品读!
作者: 冠又青 时间: 2015-12-8 05:26
楼主是我最崇拜的人!
作者: 左丘慕梅 时间: 2015-12-8 22:27
吹牛的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从未改变i 时间: 2015-12-9 13:27
太高深了,理解力不够用了!
作者: Jo寂灭 时间: 2015-12-11 09:04
楼主加油,看好你哦!
作者: 秋昕昕 时间: 2015-12-15 02:37
勤奋灌水,天天向上!
作者: 江运菱 时间: 2015-12-20 20:30
这个帖子会火的,鉴定完毕!
作者: 何必讨好. 时间: 2015-12-23 02:19
有节操!
作者: 苟妙双 时间: 2015-12-23 02:41
大神好强大!
作者: 谌鹏海 时间: 2015-12-23 11:13
感觉不错!
作者: 老老鸟 时间: 2015-12-24 22:11
灌水不是我的目的!
作者: 苗高朗 时间: 2015-12-25 16:10
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多爬一会儿!
作者: 抄幼旋 时间: 2015-12-25 16:25
回帖也有有水平的!
作者: 须凯乐 时间: 2015-12-25 16:32
知识就是力量啊!
作者: 心有不甘 时间: 2015-12-28 19:06
突然觉得楼主说的很有道理,赞一个!
作者: 大胆的往前走 时间: 2016-1-3 10:07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作者: 庆玉轩 时间: 2016-1-8 16:52
楼主,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作者: 有生之年 时间: 2016-1-9 05:07
内容很有深度!
作者: 时光未桀 时间: 2016-1-12 05:55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到这么高质量内容!
作者: 化学老师大逗比 时间: 2016-1-12 09:09
顶顶更健康!
作者: 竭凌青 时间: 2016-1-30 15:55
看帖、回帖、拿分、走人
作者: 江山与你 时间: 2016-1-31 05:46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到这么经典的!
作者: 柠萌。 时间: 2016-2-3 18:25
赞一个!
作者: 淘兵小音 时间: 2016-2-3 20:50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作者: 装逼卖萌小贱人 时间: 2016-2-11 04:16
楼上是GG还是MM啊?
作者: 毋若兰 时间: 2016-2-12 18:56
看在楼主的面子上,认真回帖!
作者: 卢北嘉 时间: 2016-2-12 21:55
最近回了很多帖子,都没人理我!
作者: 抬头就是阳光 时间: 2016-2-13 01:29
收藏了,细细品读!
作者: 狂芮悦 时间: 2016-2-13 14:29
今天过得很不爽!
作者: 大明分享 时间: 2016-2-21 23:11
不错,受用了!
作者: 抱负! 时间: 2016-2-23 02:10
看帖不回帖都是耍流氓!
作者: 改琨瑶 时间: 2016-2-23 10:54
收藏了,以后可能会用到!
作者: 颜玉宸 时间: 2016-2-25 21:09
楼主是一个典型的文艺青年啊!
作者: 屠娴婉 时间: 2016-3-1 20:07
不灌水就活不下去了啊!
作者: 闾慕蕊 时间: 2016-3-1 23:22
兰州烧饼,鉴定完毕!
作者: 温承恩 时间: 2016-3-5 03:56
支持一下!
作者: 向左向右 时间: 2016-3-7 11:29
楼主的文笔不错!
作者: 栗叶彤 时间: 2016-3-17 18:09
我只看看不说话。。。
作者: 未恋男孩 时间: 2016-3-19 03:37
楼主说的我也略懂!
作者: 汝灵珊 时间: 2016-3-19 12:47
这么好的帖子,应该加精华!
作者: 嚣张跋扈 时间: 2016-3-19 20:30
楼主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作者: 心有阳光 时间: 2016-3-21 18:54
好帖,绝对顶!
作者: 遇流丽 时间: 2016-3-24 06:09
这个帖子不回对不起自己!
作者: 我的未来我做主 时间: 2016-3-24 23:21
楼主,你妈妈喊你回家吃药!
作者: 皇阳州 时间: 2016-3-27 22:48
很多天不上线,一上线就看到这么给力的帖子!
作者: 矫清晖 时间: 2016-3-29 10:20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看到这么有内涵的!
作者: 嚣张跋扈 时间: 2016-3-29 10:50
楼上的真不讲道理!
作者: 永远志在四方 时间: 2016-3-29 12:17
楼主今年多大了?
作者: 旺仔小裤头 时间: 2016-3-29 23:59
楼上的很有激情啊!
作者: 迮清韵 时间: 2016-4-8 02:27
楼上的很有激情啊!
作者: 温妞妞 时间: 2016-4-8 02:27
楼主的头像能辟邪啊!
作者: 程凝阳 时间: 2016-4-8 02:27
楼主很有艺术范!
作者: 曲寻云 时间: 2016-4-9 06:50
楼主你想太多了!
作者: 枣宝儿 时间: 2016-4-21 19:09
内容很有深度!
作者: 鲍芳芳 时间: 2016-4-21 19:52
关注一下!
作者: 章佳以晴 时间: 2016-5-4 10:44
好好学习楼主的帖子!
作者: 汝冰冰 时间: 2016-5-16 01:21
顶!顶!顶!
作者: 段天材 时间: 2016-5-16 21:59
太高深了,理解力不够用了!
作者: 巧绿蝶 时间: 2016-5-22 08:30
看在楼主的面子上,认真回帖!
作者: 邴书竹 时间: 2016-6-16 01:59
今天不想骂人!
作者: 公冶白玉 时间: 2016-7-5 19:36
我就搞不明白了,看帖回帖能死人么,居然只有我这么认真的在回帖!
作者: 柏悠柔 时间: 2016-7-7 04:25
楼主是在找骂么?
作者: 惠诗翠 时间: 2016-7-7 09:11
投楼主一票,不用谢哦!
作者: 赧梦菲 时间: 2016-7-7 09:11
管它三七二十一!
作者: 冼沈静 时间: 2016-7-10 08:00
楼主很有激情啊!
作者: 清瑜然 时间: 2016-7-13 19:13
有品位!
作者: 濮水之 时间: 2016-7-26 11:07
我只是来赚积分的!
作者: 苦昭昭 时间: 2016-8-1 15:26
每次看到楼主的帖子都有惊吓!
作者: 巧绿蝶 时间: 2016-8-7 20:29
帖子很有深度!
作者: 浊酒刺喉 时间: 2016-8-18 11:11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作者: 酒鸿朗 时间: 2016-8-31 12:34
楼主的病历本丢我这里了!
作者: 唐刚洁 时间: 2016-9-6 17:07
楼上是GG还是MM啊?
作者: 管忆安 时间: 2016-9-12 06:14
看帖回帖一条路!
作者: 桑如彤 时间: 2016-9-17 04:51
这个帖子好无聊啊!
作者: 隽博瀚 时间: 2016-10-1 07:58
楼主就是我的榜样哦
作者: 实曼吟 时间: 2016-10-1 15:30
楼上的刚出院吧?
作者: 童清晖 时间: 2016-10-9 02:57
好帖子!
作者: 诸葛念真 时间: 2016-10-23 20:52
顶一下,收藏了!
作者: 隆乐水 时间: 2016-10-23 22:30
有节操!
作者: 肥忆安 时间: 2016-10-25 10:46
收藏了,改天让朋友看看!
作者: 邓海儿 时间: 2016-10-28 18:09
楼主,您主治大夫在到处找您呢!
作者: 仉立群 时间: 2016-11-2 23:59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敢进啊!
作者: 势俊雅 时间: 2016-11-29 21:33
有机会找楼主好好聊聊!
作者: 矫亦凝 时间: 2016-11-29 21:34
好多兽医在广场上义诊,楼主去看看吧!
作者: 茹淳雅 时间: 2016-12-21 21:08
不灌水就活不下去了啊!
作者: 御静曼 时间: 2016-12-21 21:16
楼上长在线啊?
作者: 洪芷荷 时间: 2016-12-24 15:37
白富美?高富帅?
作者: 别舒畅 时间: 2017-1-1 17:12
看了这么多帖子,第一次看看到这么有内涵的!
作者: 辟玉泉 时间: 2017-1-3 05:47
楼主的病已经好了百分之六十二了!
作者: 邛丁兰 时间: 2017-1-3 10:01
楼主是好人!
作者: 休筠溪 时间: 2017-1-4 16:15
谢谢楼主的分享!
作者: 永翠柏 时间: 2017-1-8 16:11
勤奋灌水,天天向上!
作者: 检馨欣 时间: 2017-1-15 11:39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
作者: 道智伟 时间: 2017-1-23 15:19
经典,收藏了!
作者: 曹怀桃 时间: 2017-2-8 00:00
楼主好聪明啊!
作者: 包永长 时间: 2017-2-11 02:41
楼上的这是啥态度呢?
作者: 慕容嘉树 时间: 2017-2-11 19:24
禽兽不如应该不是说楼主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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