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7223平台
1、接任务买号不一致、收货地址没有正确填写,一经投诉,不论任何理由,立刻扣除全部任务所得钻点给发布方。请接手人在接下任务后,在登录淘宝购买之前查看左上角的登录帐号是否和平台接任务的买号一致,不一致的话请立刻更换,否则会给发布人造成不便,比如无法判断是真实买家还是平台刷客导致真实发货。
2、接任务没有按要求评价(包括购物车好评没有对应商品的情况),一经投诉,不论任何理由,立刻返还任务全部钻点给发布方。
3、以各种理由要求接手方拍多个商品或套餐及要求收藏额外聊旺旺等非公平劳动,并且协商无效(允许加钻点并和接手方沟通额外拍付商品),一经投诉,证据确凿者,记录有效投诉一次(6次自动封号),同时扣除5钻点,其中2钻点奖励给接手人,平台禁止出现不公平劳动。
4、任务要求旺旺聊天,但是却没有按要求完成,一经投诉,扣除1钻点返还给发布者。
5、接手方使用信用卡支付,会对发布方造成手续费开支。一经投诉,且证据确凿,平台将扣除接手方部分保证金返还给发布方以弥补手续费差价,返还全部钻点,同时记录有效投诉一次。
6、未经许可,同发布人直接旺旺联系,一经投诉,证据确凿者,返还全部任务钻点,同时记录有效投诉一次,情节严重者立刻封号。
7、实物任务提前确认者,一经投诉,立刻返还全部任务钻点,且记录有效投诉一次。
8、发布方恶意拖延任务时间不发货者,每拖延一天增加1个钻点给接手人。每天18点以前发布的任务,如果5小时内“淘宝”没有发货,开始计拖延时间,18点以后发布的任务,如果第二天上午10点“淘宝”没有发货,则开始计算拖延时间。如果发布方无钻点,则按6.5毛一个钻点计算扣除对应帐户余额给接手人,直到扣除为负数!请各位发布方注意。如果是虚拟任务,2小时后仍未发货按实物任务处理,第一天超过2小时扣除1钻点,以后每超过1天不发货扣除1钻点。
9、恶意使用淘宝客购买卖家商品,一经投诉,且证据确凿(淘宝客订单号和淘宝交易订单号数字部分一致),立刻返还全部任务钻点以及淘宝客佣金给发布人,同时记录有效投诉一次。
10、对于长时间不在平台点击完成任务的发布人、仅仅只在淘宝发货而不在平台发货的发布人,一经投诉且证据确凿(所谓证据确凿就是接手人上传截图时必须上传两张截图:一是上传淘宝好评内容截图,二是此任务淘宝交易记录中的订单详细,这是为了防止产生更多的纠纷,否则管理员不受理此类扣二返一的投诉),只要是管理员给予完成任务者,将扣除发布人2钻点,其中1钻点返还给投诉人。“长时间”的定义为:虚拟任务4小时后仍然未点完成,实物任务12小时后仍然未点完成(包括只在淘宝发货而不在平台发货的情况)。
平台对于不完成任务的受理仅仅受理“虚拟任务已经完成,发布方不在平台点完成任务”、“实物任务已经完成,发布方不在平台点完成任务”、“发布人只在淘宝发货而不在平台发货”三类,“其他原因”的投诉仅仅完成任务,不对卖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此条规则8月16日正式开始执行)
温馨提示:对于卖家长时间不完成任务,平台扣除两个钻点返还给接手人一个钻点。如果接手人未在此任务确认时间后的12小时内(虚拟任务2个小时内)在淘宝收货评价,那么发布人在接手人收货好评后的24小时内(虚拟任务6个小时内)没有完成任务,一经投诉后,此时平台只完成任务,不扣除钻点;如果接手人淘宝交易好评后实物24小时(虚拟6个小时后)发布人仍然没有完成任务,一经投诉仍然要扣除2个钻点 返还一个给接手人。
11、对于超过3次投诉原因为“未付款却点击已付款”的投诉,将直接给予有效投诉一次的处罚,并扣除2钻点!
12、对于虚拟充值业务的QQ号码和手机号码(暂定两类)非正常填写者,已经查证,返还全部钻点且记录有效投诉一次。
非正常填写包含如下内容:QQ号码位数小于5位大于10位、QQ号码数字全部相同、手机号码非11位数字、手机号码非正常的联通移动电信号码开头(如135、133、158、150)、手机号码后8位全部相同、三大运营商号码不对应,如电信的手机号码填写为联通号码(无法对应的情况暂时不记录有效投诉)
特别注意:对于发布方已经给予平台完成的任务投诉,平台原则上不予处理,请各位用户一定小心操作!对于额外要求拍套餐或者其他非公平劳动,如果淘宝已经付款,平台将不再受理投诉,同时也不扣除发布人5钻点,视为双方私下协议达成处理,同时额外协商的部分也将不受平台任何保护。
所有有纠纷出现的任务,请发布方不要最后平台给接手方完成任务而是选择提交投诉,在投诉中说明情况,以及淘宝截图,管理员会视情况给予钻点和保证金以及有效投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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