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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9:0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前淘宝行业越来越难,各种阻滞,工商部门就淘宝行业内的仿品也持否定态度打算打压到底!我想说:用报告管市场还是用市场手段管理市场?
现在看来,答案已经不言自明。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下称“工商总局网监司”)已选择了用非常规手法对上千万淘宝卖家实施“定向打击”。

1月23日,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报告显示,2014年8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淘宝网样本51个,正品率为37.25。京东商城丶天猫丶1号店的样本数量分别为20个丶7个和10个,正品率分别为90丶85.71和80。聚美优品的3个样本均为正品;中关村电子商城的1个样本为非正品,正品率0%。


上述平台均为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覆盖了中国八成以上的网上交易。换而言之,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用91件商品的抽样结果定义了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中正品率极低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报告无论是在成形过程还是结论定义环节中,都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淘宝网---在全部定向监测中,淘宝网被抽检样本最多达51件,而淘宝网本身的商品总数已经超过10亿件---而通过这样的抽检,淘宝被定义为正品率不足四成,也就说如果以此结果推论,在淘宝网超过千万的卖家中,约六百万的商家所从事的商品交易均非正品。

而令人瞠目的是,在针对中关村电子商城的定向监测中,上述报告仅抽检了一个样本即得出了该商场正品率为零的结论。
更为让人不可理解的是,网监司在一个月前刚刚发布过一个全国网络商品抽检结果。2014年12月11日,网监司发布对2014年双十一网购进行的抽检,在207批次的样品中,大部分为合格真品,发现的假冒商品占总样品的3.6%;而本次监测的结果是,非正品率高达41.3%。同一个部门发布,差别却多达十倍以上。

该报告公开之后旋即引发轩然大波。巨人集团董事长史玉柱在微博调侃说,“对于10亿总量(网购商品总量),仅抽样这点点样本,在抽样统计学面前有点苍白”。

与此同时,这份报告监测的样本数据丶统计范围丶自营和非自营平台的概念混淆,均被外界普遍质疑。

而更有舆论指出,这份报告无论从何角度而言,都像是工商总局网监司针对淘宝卖家的一次定点定向的“精准打击”---其他被波及的平台,只是为了构建报告的多样性而存在,其核心目的在于对淘宝及淘宝平台运营者阿里巴巴集团实施定向打击,而淘宝网上千万的卖家,则只能为这次由行政部门主导的“斩首行动”付出生意受损丶交易萎靡的代价。

据了解,这已经并非是工商总局网监司首次对淘宝网实施定点打击。
在双十一丶双十二前期,该司均有定点报告出台,结论亦和此次类似。而更重要的是,上述多轮次报告出台时机均在阿里巴巴平台传统大促启动之时,网监司通过报告打击阿里平台上网络交易的事实已经公开。

定点斩首
这已经是工商总局网监司两个月内连续发布的第二次监测报告。

就在去年12月11日,工商总局网监司针对国内电商平台发布过监测结果,彼时非正品率仅为10.6%。非正品率攀升3倍的背后,是否意味着国内电商平台售假成灾了呢?其实不然。相反,工商总局网监司这次的抽检从主体行为丶抽检标准,以及在对外发布的信息上都错漏百出,极大程度地误导了消费者以及躺枪的小微企业。

记者了解,工商总局网监司自称是监测结果公布,但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流通领域销售者销售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置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而这一监测的定义与2014年2月14日工商总局出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中抽查检验(抽检)的定义是基本完全一致的。因此,本次监测本质上就是抽检行为。 

按照按监测办法第九条规定:“工商应制定抽检方案,包括抽检标准丶判定原则丶抽检结果通知丶复检安排等。”而在这个监测结果公告中,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让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可能,就直接向社会公开。

一位被抽检的商家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只是被工商部门叫去谈话,事后并没有收到任何复议通知和申诉通道。颇为蹊跷的是,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抽取比例和标准上,选择了两套标准。其一,自营商品和非自营商品。在商品选择上,工商总局在1号店丶京东丶聚美平台上,选择了自营商品,即便有开放平台的他们,工商总局选择性过滤。其二,在选取样本比例上,工商总局抽选的样本更是蹊跷。监测数据中看,来自淘宝的为51件,京东20件丶聚美优品3件丶中关村在线商城1件。最后得出,聚美优品的合格率为100%,中关村在线商城合格率为0%。 上述商家内部人士感叹道,“这是否意味着电商平台面对工商的抽检就是碰大运,遇到抽检的商品不合格,就代表整个平台都在卖假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工商总局网监司公布没有作出不符合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标准的质量判定结论,而是将商品分为正品和非正品。而正品并无法律定义,简单的将“非授权正规渠道,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丶不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产品等均列为非正品”,并无法律依据,会引起消费者误解。 

打假岂能盲人摸象
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工商部门是参与打假的权威部门。但事实上,除了每年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外,工商总局网监司并未有联动社会机构或者企业参与到打假的行动中来,并且频频误导消费者。

据《2014网络交易平台打假前沿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执法部门处理的网上售假,是线下的千分之六左右;消保组织收到的互联网服务投诉,是线下的4%左右;交易平台收到的售假投诉和消费投诉,分别只占交易量的万分之二和万分之五。网络购物用户的满意度在90%以上。

然而,按照工商总局网监司此次抽检监测的结果来看,完全和该报告披露的数据背道相驰。即便是,工商总局网监司监测的结果也出现了前后天壤之别的情况。在双12前一天的抽检中,工商总局市场司发布:“在207批次的样品中,大部分为合格真品。同时,也发现了6个电商平台上的15个批次的样品属于假冒商品或高度疑似假冒商品,7个批次的样品质量不合格或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非正品率为10.6%。” 一个月后,这一数字已经攀升至41.3%。“前后相差的结果之大,着实让人难以想象,要么统计的数据有误,要么就是抽检用了两套标准。”一位不愿具名的商家负责人表示,“基于传统购物场景设计的商品抽检方法,是不是完全适用于网络购物环境。”
众所周知,在淘宝平台上,那些信誉不好的店铺丶评价不高的商品,其记录会清清楚楚的留在那里,让后来的消费者看到,这些店铺和商品自然就会越来越不受用户的亲睐。诸如此类的信息之丰富,使得网购行为的影响因素更为复杂,与线下购物的行为和决策机制完全不同。

业内专家认为,在设计抽样比例丶样本分布的时候,必须认真地理解到底是哪些因素在影响着网络购物的决策,不同类的商品其影响因素的权重又会有何不同。只有对网络购物行为和决策机制形成正确的理解,对网上商品的抽检方案进行重新设计,才能更准确有效的反映广大消费者在网上的实际购买行为,得出的结论才是更有说服力的。

多年来,公安丶质检丶知识产权丶新闻出版部门丶海关丶农业部丶国务院等相关部门,都对于阿里以大数据打假予以认可,或合作或给予支持,但唯独工商部门缺席。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打击假冒伪劣任重道远,需要多层面多维度入手治理,要广泛依靠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打假治假方面的作用。

经过多年与制假售假者的斗智斗勇,电商平台淘宝已经构建起一整套全球领先的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打假模式“内部专业团队+外部机构合作+智能技术支撑”的打假维权系统。根据《2014淘宝联动警方打假报告》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淘宝协助各级执法部门共破获各类“双打”案件1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400人,涉案金额近6亿元。

淘宝取得打假成绩的背后,不仅是抓住了售假制假的源头,更依靠内部力量,以及外部机构的协力合作:专业强大的安全部门“神盾局”,肩负安全技术丶数据挖掘丶专案打击丶消费者保障等十项重要职能;5400多人的志愿者队伍,配合进行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与公安丶质检丶知识产权丶新闻出版部门合作,对造假侵权者形成包围圈;图像识别丶商标检测丶光学字符识别丶DNA认证系统丶IPR权利人投诉平台丶海底捞丶智能追踪丶生物识别等八项技术,最终用大数据模式让造假侵权行为无处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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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3-20 22:27:42 | 只看该作者
有用,必须顶顶。。。哈哈哈
板凳
发表于 2015-3-29 15:11:30 | 只看该作者
有机会找楼主好好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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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4-7 23:00:5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内心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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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4-9 17:57:25 | 只看该作者
缺乏激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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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4-15 16:14:57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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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4-16 17:44:12 | 只看该作者
我对楼主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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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4-16 22:33: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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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4-18 23:31:01 | 只看该作者
很经典,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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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4-20 12:44:36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受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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