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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规则】天猫对质量不合格商品下狠手 取消商家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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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27 22:5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商老范

12月25日消息,日前,针对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品质问题,天猫表示将取消商家自检自查机会。该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记者了解,取消自检的具体条目为:扣6分情形中“其他类”第2目(特殊情形除外);“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第7目中汽车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其中,“其他类”第2目指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商品;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淘宝与卖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标识标签不合格除外)。

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添加如三聚氰胺等不合格成分的食品、保健品;经多次官方抽检确认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生产商或同一认证资质关联的所有商品等。

(“其他类”第2目)

另一方面,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配商品指汽车装饰安全带扣、改装安全带扣、原装安全带扣、汽车安全带延长扣等商品,以及可阻止汽车安全带装置在未系安全带情况下发出警报的汽车用品或配件。

值得注意的是,除直接出售外,以搭售、赠品等方式出售该类商品也属违规行为。

(“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第7目)

记者了解到,2013年1月1日,首个天猫自检自查规则正式实施。针对卖家可能由于对淘宝规则不熟悉或在非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发生的违规行为,淘宝将视情形给予卖家仅作违规行为纠正而不扣分的机会。

从类型上看,卖家可进行自检自查的违规类型包括严重违规行为中的“发布违禁信息”、“发布非约定”、“不正当牟利”;一般违规行为中的“发布禁售信息”、“发布广告信息”、“发布重复信息”、“发布错误描述信息”、“滥发其他信息”、“违背承诺”、“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从次数上看,卖家具有一年仅一次,或一年内有一日、两日可发生多次违规行为的机会。

自检自查违规类型(红色字体代表即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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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发表于 2017-4-17 12:32:07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个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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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发表于 2017-4-14 05:31:04 | 只看该作者
前排支持下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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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发表于 2017-4-12 19:35:2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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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发表于 2017-4-12 14:15:48 | 只看该作者
锄禾日当午,发帖真辛苦。谁知坛中餐,帖帖皆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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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发表于 2017-4-9 20:18:4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顶起出售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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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发表于 2017-4-8 20:13:00 | 只看该作者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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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发表于 2017-4-7 22:10:4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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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
发表于 2017-4-7 08:14:31 | 只看该作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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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发表于 2017-4-6 21:30:1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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