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运营必备

电商大亨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0350|回复: 26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刷法相关] 刷信誉第一次操作,我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2 17:1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刷钻啦


下面介绍期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更期望你的店铺在我们的帮助下能早日升钻升冠,生意兴隆。   

请注意,为了保护接手方的货款安全(因为接手方要先在淘宝上付货款给你)和接手任务的积极性(每接一次任务获得一个或多个任务发布点,发布点可以用来发布任务或者兑换现金),平台规定,要发布任务,必须有“发布点”和“担保金”才能发布。  所以,新注册用户是不能直接发布任务让别人给你好评的。  “发布点”和“担保金”可以通过先接手别人的一次任务来自动获得,我为你刷,你为我刷,这样大家循环起来了,才会形成良好的互动,所以请各位新人不要只想获得,要记住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如果你只想让别人为你提高信誉,而不想自己为别人刷,可以直接购买“发布点”。  

“发布点”可以直接兑换为存款,【平台存款】更可以随时提现,我们会直接给你转帐到你的支付宝账户,您根本无须为平台存款的安全考虑,它的概念跟淘宝支付宝账户中的存款是完全一样的。  

根据每人实际情况不同,具体操作有以下三种不同开始方式,请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种:  

1、先接任务后发布任务运作模式(全免费互刷模式):  

接手别人的任务一次 ----> 获得存款和发布点 -------> 你利用存款和发布点发布任务 -------> 让别人为你提高信誉  

建议新手刚开始可以接一个价格比较低,如5-20元内的任务来操作一下,一方面可以熟悉一下操作流程,二方面也不用担心有什么钱款损失。 熟悉后则可以接手别人一个高价格(如100-200元)的任务,获得100-200元存款和多个发布点(宝贝价格越高获得的发布点越多)。  

2、直接购买发布点运作模式(快速提升模式):   

存款充值 、购买发布点 -->  你利用存款和发布点发布任务 -------> 让别人为你提高信誉  

如果您不想通过接手别人的任务来获得存款和发布点,而只想提升自己的信誉,可以通过直接充值和购买发布点的形式只发任务不接任务。  

充值有多种灵活方式,网银在线自动充值、支付宝、淘宝、财付通、百付宝均支持。  【 点击这里可以查看具体充值方式】  

3、网络挣钱模式(只接不发模式):  

接手别人的任务 ----->  赚取发布点  ----->  兑换发布点 ----->  获得存款  

如果你只接任务,不发布任务,那么你就可以赚下不少的发布点。发布点可以直接兑换为存款,轻轻松松,一天赚上几十元绝对没问题。   


根据上面的三种不同模式,你的开始第一步有所不同,归纳一下:  

第一种:如果您想全免费提高自己的信誉,那么先开始接任务就可 ,通过接任务获得存款和发布点,再发布任务提升信誉即可:  


第二种:如果你想直接存款充值和购买发布点, 那么就需要先充值再发布任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2015-9-1 18:02:45 | 只看该作者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8#
发表于 2015-8-30 17:15:26 | 只看该作者
信楼主,得永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7#
发表于 2015-8-30 11:23:10 | 只看该作者
我就搞不明白了,看帖回帖能死人么,居然只有我这么认真的在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6#
发表于 2015-8-26 12:25:42 | 只看该作者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5#
发表于 2015-8-21 18:37:23 | 只看该作者
这么经典的话只有楼主能想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4#
发表于 2015-8-20 14:01:49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拿分、走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3#
发表于 2015-8-18 17:26:10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2#
发表于 2015-8-18 14:04:3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写的很经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41#
发表于 2015-8-14 11:40:14 | 只看该作者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本站3群:
482954213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ICP10004957-4

GMT+8, 2025-6-28 14:54 , Processed in 0.13433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