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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淘宝网违规计分清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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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2-16 21:48: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部分卖家已经收到扣分清零的消息,这篇内容也转载自@淘宝官方信息 ,在哪里玩耍就要遵守哪里的规矩,转载过来目的为了更清楚了解扣分处置的情况,以后有不懂的也可以回来翻翻看~

以下是全文:


   各位亲爱的卖家:

   根据《淘宝规则》中关于违规扣分清零的规定(查看规则),违规扣分将在每年的12月31日清零。

2015年度淘宝网违规扣分将在2015年12月31日24时按如下方案清零:

一、一般违规扣分

       所有2015年的一般违规扣分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清零。但正在执行的节点处理或其他违规处理措施将继续执行,直至违规处理期满且通过考试后方可解除。

二、严重违规扣分(不含出售假冒商品)

    1.     所有2015年度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未满48分的,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清零。但正在执行的节点处理或其他违规处理措施将继续执行,直至违规处理期满且通过考试后方可解除。

    2.     若2015年度严重违规扣分(除出售假冒商品外)已达48分及以上的,不予清零,维持查封账户的状态。

三、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扣分

       依据假货违规扣分清零规则,2015年度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扣分清零逻辑如下:

    1. 2014年底假货违规扣分已清零的:

        1) 2015年度出售假冒商品扣分未达24分的,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清零。但正在执行的节点处理或其他违规处理

         措施将继续执行,直至违规处理期满且通过考试后方可解除。

        2) 2015年度出售假冒商品扣分已达24分但未满48分的,将以24分计入2016年。正在执行的节点处理或其他违规处理

         措施将继续执行,直至违规处理期满且通过考试后方可解除。

       【温馨提示】若您在2016年新增出售假冒商品的扣分未达24分,则您所有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扣分将于2016年12月31日

         24时清零;若新增扣分达24分及以上的,则将面临查封账户的处理。

        3) 2015年度出售假冒商品扣分已达48分及以上的,不予清零,维持查封账户的状态。

    2. 2014年底假货违规扣分以24分计入2015年的:

        1) 若2015年度新增出售假冒商品扣分未达24分的,将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清零。但正在执行的节点处理或其他违

         规处理措施将继续执行,直至违规处理期满且通过考试后方可解除。

        2) 若2015年度新增出售假冒商品扣分已达24分及以上的,即累计已达48分及以上的,不予清零,维持查封账户的状

         态。

关于违规申诉的处理:

       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违规扣分,您仍可按淘宝规定发起申诉,淘宝会继续处理。如果您在违规计分清零完成后申诉成功,对应的处罚将会撤销,对应的违规分数将从您2015年度的违规计分中扣除,并按照上述违规清零方案执行;如果申诉未成功,则违规计分结果不变。

       为了避免给您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对于当前已经生成的违规扣分,建议您尽量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起申诉,淘宝会尽快协助处理。

关于营销活动的规定:(查看规则)

营销活动的限制不随着2015年底违规扣分清零而取消。

【举例】某卖家于2015年12月30日 因虚假交易违规行为被扣12分。虽然12月31日24时,12分分值会被清零,但根据“因虚假交易被违规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卖家及商品,永久限制参加营 销活动;其他因虚假交易被违规处理的卖家及商品,限制参加营销活动90天”的营销规则规定,该卖家依然只能从2016年3月30日开始方可报名参加营销活 动。

一张图帮您理解违规扣分清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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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16 22:01:10 | 只看该作者
刚分手,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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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16 22:12:22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论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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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17 03:57:5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人气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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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17 10:0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也有有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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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2-18 14:10:0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今年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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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2-18 15:43:3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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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2-18 16:58:38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惊喜,是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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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2-19 00:54:4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长在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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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2-19 16:15:2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帖子提神醒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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